公示公告
《范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2023-2035年)》主要内容(批前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北至范县行政区划边界,南至濮范高速公路以南500米,东至德上高速,西至濮水河以西1公里,面积为 93.3 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3-2035年;
近期:2023-2028年;
远期:2029-2035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目的
为推动范县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生态效益,培养共享交流的城市环境,提供创新创业的空间载体,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及相关成果纳入范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
(5)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7)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城建[2002]240号)
(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
(9)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10)建设部:《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2016年版)
(11)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16年版)
(12)国家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13)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0-2016)
(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11)
(15)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
(16)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
(17)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2010)
(18)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建城[2016]235号
(19)《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试行)》
(20)《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4年)
(21)《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1998)
(22)《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豫建行规〔2022〕2号)
(23)国家和地方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等
五、规划目标
1、引导城市转型升级,争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城。
2、引领城市有机更新和跨河发展,提升环境品质的同时创造就业,凝心聚力,广惠于民。
3、在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背景下重新整合林水田湖等生态资源,助力范县通过省级森林城市考核,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4、激发消费新动能,助力全域旅游,提高范县旅游业的区域地位。
六、规划定位
规划定位:碧道林盘,水绿范城。
以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建成城景相融,层次丰富的生态城区,实现市民活动300米进园,500米近水。
七、总体规划指标
至2035年,城区绿地率31.42%,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4%,人均公园绿地达14.8平方米,将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至2050年,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人均公园绿地达18.1平方米。
八、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一条环城农林带、六个近城郊野园、十条绿色景廊、九个特色公园。
九、城市绿地规划指标
至规划期末(2035年),规划范县城区公园绿地面积160.06公顷,防护绿地面积94.77公顷,广场用地面积2.28公顷,附属绿地面积287.29公顷,生态林地43.77公顷,城市绿地总面积588.17公顷。
至远景(2050年),规划范县城区公园绿地面积325.03公顷,防护绿地面积 94.77公顷,广场用地面积2.28公顷,附属绿地面积455.14公顷,生态林地237.08公顷,城市绿地总面积1114.3公顷。
十、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公园绿地(G1)规划
规划城区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 160.06公顷,占总绿地 27.21%。包括综合公园 3个,专类公园 2个,社区公园 13个,游园28个,滨河公园10个及带状公园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平方米/人。
至2050年,规划城区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 325.03公顷,占总绿地29.17%。包括综合公园 5个,专类公园 4 个,社区公园20个,游园31个,滨河公园21个及带状公园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1平方米/人。
(1)综合公园规划
至2050年,规划综合公园5个,总面积102.06公顷。其中规划期末(2035年)建成3个,面积60.54公顷。
(2)社区公园(G12)规划
至2050年,规划社区公园20个,总面积45.83公顷。其中,规划期末(2035年)建成13个,面积24.30公顷。
(3)专类公园(G13)规划
至2050年,规划专类公园4个,面积总计为36.06公顷。其中,规划期末(2035年)建成2个,面积13.93公顷。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4)游园(G14)规划
至2050年,规划游园31个,面积总计为16.62公顷。其中,规划期末(2035年)建成共28个,面积15.21公顷。
(5)滨河公园(G15)规划
至2050年,规划滨河公园21个,面积89.15公顷。其中,规划期末(2035年)建成10个,面积14.88公顷。
(6)带状公园(G16)规划
至2050年,规划带状公园面积总计为35.31公顷。其中,规划期末(2035年)建成31.20公顷。
2、防护绿地(G2)规划
至2050年,规划防护绿地面积总计为94.77公顷。其中,规划期末(2035年)建成94.77公顷。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2%。
3、广场用地(G3)规划
至规划期末(2035年),规划城区广场用地2.28公顷。
4、郊野生态农园规划
规划郊野生态农(公)园总面积约10.89平方公里。
5、附属绿地(XG)规划
至2050年,规划范县城区附属绿地面积总计455.14公顷。其中,规划期末(2035年)总计287.29公顷,包括弹性控制的带状绿地、破墙透绿绿地和部分住宅小区及单位的附属绿地。
6、各类公园服务范围
各类公园服务半径:综合公园(区域性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m,面积不小于10公顷;带状滨水公园服务半径1000m;社区公园服务半径500m,面积不小于1公顷;游园和带状绿地服务半径300m,面积不限定;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进园。
十一、绿线控制规划
规划城区绿线控制范围共计455.1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325.03公顷,防护绿地94.77 公顷,广场用地2.28公顷。附属绿地按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只进行性质和指标的控制,不计入绿线控制范围。
十二、防灾避险绿地规划
1、长期固定避难场所
至2050年,共规划15处长期固定避难场所,总面积110.92公顷,每处面积不小于 2 公顷。
注:部分公园仅统计陆地部分面积
2、紧急避难场所
按人均 2.0 平方米防灾避险面积要求,将绿地系统规划中不小于 0.2 公顷的游园面积作为紧急避难场所。
十三、分期建设规划
1、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近期2023-2028年,规划城区公园绿地面积68.93公顷,防护绿地面积45公顷,广场用地面积1.48公顷,附属绿地面积144.20公顷。城市绿地共259.61公顷。
2、远期重点建设项目
远期2029-2035年,规划新增范县城区公园绿地面积198.30公顷,防护绿地面积49.77公顷,广场用地面积0.80公顷,生态林地43.77公顷,附属绿地面积12.83公顷。新增城市绿地共198.30公顷,其中有独立用地的绿地185.47公顷。
附图:
1、区位分析图
2、城区绿地现状图
3、绿地规划结构图
4、城区绿地分类规划图
5、城区绿地服务半径分析图
6、综合公园规划图
7、社区公园规划图
8、专类公园规划图
9、游园规划图
10、滨河公园规划图
11、带状公园规划图
12、防护绿地规划图
13、广场绿地规划图
14、附属绿地控制率规划图
15、绿线控制规划图
16、绿地系统防灾减灾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