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2019年第15号公告:范县县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范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9年第15号
范县县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范县审计局自2019年3月27日至7月4日,对县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范县财政局主要负责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县级政府性基金;负责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支出;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等。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范县财政局内设机构24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计划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事业管理股、工业交通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金融商贸股、会计事务管理股、基本建设股、税政条法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范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范县人民政府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范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中心、范县人民政府国债管理办公室、范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监察室、范县财政信息中心。全县财政系统在职职工176人(包括12个乡镇财政所和退伍安置人员)。
(三)县本级财政2018年度预算执行概况
县级决算草案执行结果表明,2018年度全县总财力收入546357万元,总支出为5462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级预算管理总体情况是好的,县财政部门能够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运行质量和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财政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等职能作用发挥较好。
县财政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基本真实的反映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但是,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着预算编制不细化,未对县级财力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部门预算执行率不高,项目支出绩效不高,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尚需进一步予以整改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细化
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3.部门决算编制不真实
4.未对县级财力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二)预算收支方面
5.应缴未缴财政收入8585.55万元
6.应缴未缴基金收入3943.48万元
7.未足额征收财政收入3607.11万元
8.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
9.未及时收回存量资金444.31万元
(三)财政风险隐患方面
10.未及时清理拖欠工程款1.92亿元
11.将应列支出转入暂付46217.26万元
12.未及时收回出借国库资金26930.72万元
13.逾期未收回对外担保贷款1597.31万元
(四)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14.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收入13176.53万元
15.闲置专项债券资金38525万元
16.部分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
17.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
18.个别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绩效不佳
(五)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情况。县工信局未对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建立汇总拖欠工作台账,未定期向上级工信部门报送拖欠工作情况。
2.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县政府未出台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具体措施,未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分解任务;县政府电子政务平台未及时更新《范县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截至审计日,该平台公示的内容仍为2015年整理的目录。审计期间,县编办积极整改,现已整理出最新目录,正在办理公示审批手续。
3.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截至2019年3月底,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使用财政资金,累计代偿18笔逾期未归还的创业担保贷款239.25万元,截至目前,已提起法律诉讼。二是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笔,贷款金额340万元,造成财政多补贴利息13.78万元;三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发放公益岗补贴等补助9.97万元。
4.农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全县2018年度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支出1918.2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业保险承保业务开展不规范。部分乡镇仅以粮食直补土地面积数据作为参保依据,未以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承保,部分农户自身参保情况不了解,承保单代签现象较普遍,基础数据不准确导致后续工作难以规范。二是保险公司理赔查勘定损环节不规范。理赔时仅抽取样本测算以偏概全,存在擅自降低标准,搞平均主义现象,重灾大户群众满意度不高。三是保险公司承保区域划分不清晰,信息不共享,仍存在个别重复参保现象。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范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处理。
范县财政局等单位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余正在积极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由范县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