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2019年第14号公告:范县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范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9年第14号
范县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跟踪审计结果
范县审计局自2019年8月5日至8月23日,对我县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补助政策执行情况。
范县针对优化科技创新实施了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等财政补助政策,2017至2019年6月,范县共有6家科研单位和企业获得支持科技创新财政补助资金484.36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36.25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3.8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24.255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80万元(省财政资金9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0万元),涉及科研单位和企业3家;省科技创新体系专项资金62万元(省财政资金62万元),涉及科研单位和企业1家;企业研发补助资金168.51万元(省财政资金84.25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4.255万元),涉及科研单位和企业1家;院士工作站奖励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0万元),涉及科研单位和企业1家;地市创新补助资金23.8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3.85万元),涉及科研单位和企业1家。
(二)科技服务政策执行情况。(数据不包括省级资金)
2017至2018年,2017至2019年6月,范县科技、财政部门落实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较为缓慢,截至审计日,尚未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政策;“科技贷”工作尚未开展,财政未投入贷款准备金;尚未建立科技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三)科技项目管理创新服务情况。(数据不包括省级资金)
范县积极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创新项目管理、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精神,优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改革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加大成果转化力度,2017年全县共安排科技专项资金41.32万元,2018年安排科技专项资金4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范县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水平,截至审计日,共有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家,居全市前列。但此次审计仍发现范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未落实大型科研设备共享平台政策、未开展“科技贷”工作、未建立科技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等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补助政策贯彻落实方面。
1.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资金不到位
2.科技创新券未履行兑付承诺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奖励资金未到位
(二)其他科技创新服务政策执行方面。
4.未落实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和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政策
5.未开展“科技贷”工作
经审计核实,截至审计日,范县财政尚未投入贷款准备金,未与银行合作开展“科技贷”业务。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范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处理。
范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范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由范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