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范县文广新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范县文广新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4号(总第115号)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范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2日至6月19日对范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以下简称文广新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管理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文广新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了书面承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范县文广新局隶属于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文化艺术股、版权管理股等八个股室,下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旅游业发展服务中心、范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十个二级机构。
文广新局主要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和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和旅游事业有关规定和办法;负责全县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业艺术生产创作、演出和重要专业艺术活动;负责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负责全县新闻出版版权工作;负责全县体育事业管理;负责全县旅游事业管理;负责全县公共图书馆、文物博物事业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范县文广新局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制度。
2017年预、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17年文广新局预算基本支出12538600元,决算基本支出18948400元,预算项目基本支出7310400元,预算项目基本支出20196478.4元。
文广新局经费账户2017年总收入12784131.39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2538631.39元,其他收入245500元,总支出10776130.6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78701.89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497428.79元,上年财政结余结转426676.22元,累计结余2434676.93元。
2017年商品与服务支出1497428.79元,其中:办公费299688.95元,占商品与服务支出20%;印刷费186021元,占商品与服务支出12.4%;差旅费330663.5元,占商品与服务支出22%;其他交通费44681元,占商品与服务支出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991元,占商品与服务支出17%。
2017年文化馆、图书馆财政收支情况: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300000.00元,事业支出1105878.4元,2017年初财政补助结余854099.4元,年末累计结余48221.00元。
专项资金账户
2017年各类专项资金收入7010400元,支19090600.92元,上年结转结余18149906.79元,累计结余6069705.8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此次审计我们圆满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反映了其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遵循了所属行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但此次审计中仍存在超预算支出、无程序调整使用预算,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三、审计出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无程序调整使用预算。
(二)财政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334481.25元。
3.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4120元。
4.对国家非文化物质遗产保护资金管理监管不力。
5.闲置各类专项资金6103394.65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范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相关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并建议范县文广新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不得超预算、调剂使用预算,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制度,不合规票据不得入账;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整合使用闲置的各类专项资金,积极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五、审计整改情况
范县文广新局收到审计报告后,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讨论和分析,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审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逐条积极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范县审计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