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范县辛庄镇后胡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审计公告
范县辛庄镇后胡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审计公告
(二0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公告)
2017 年第28号(总第1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9月27日至9月28日对范县辛庄镇后胡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重点事项为辛庄镇后胡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范县辛庄镇中心校已经对其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了书面承诺。范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范县辛庄镇后胡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运动场、人行道铺设、排水沟等。施工单位为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裕顺有限公司,报审总金额366201.09元,其中合同金额330123.91元,工程变更追加金额36077.1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完整,但存在多计工程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经对建设现场测量及现行定额等文件规定审核,该项目多计工程款10912.93元。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运动场跑道审核情况:
1、路床整形,多计工程量132.40㎡,多计工程款246.26元;
2、垫层,多计工程量26.48m⊃;,多计工程款3795.11元;
3、水泥混凝土,多计工程量132.40㎡,多计工程款6871.56元;
上述行为与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的规定不符。
处理意见: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四、审计建议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基建竣工决算中有关文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编制工程决算。
范县审计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