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陆集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陆集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0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公告)
2017 年第21号(总第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 2017年7月4日 至 2017年7月26日 ,对陆集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陆集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已作出书面承诺。范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陆集乡人民政府所辖46个行政村,人口44905人,耕地面积34500亩。在职财政供给人数13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8人,离退休人员26人。
2016 年度陆集乡人民政府一般预算收入16755500元。一般预算支出25341715.4元,年底预算结余-8431741.4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陆集乡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也存在着挪用村级经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等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2015 年度审计整改情况:陆集乡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挪用村级经费55360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532783元
(三)工程款支出不合规,涉及金额 5793970.91 元
(四)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589000元
(五)未按规定留取质量保证金29450元
(六)民政资金违规转入个人账户中,涉及金额85900元
(七)擅自扩大预算支出,造成财政赤字8431741.4元
(八)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3240000元
(九)原始凭证不合规86277元
(十)村级经费未分配到各村,滞留资金540300元
四、审计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范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建议陆集乡人民政府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目前,陆集乡人民政府正在积极组织整改,范县审计局将继续对此跟踪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