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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范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传承范县优秀地名文化,展现范县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以实际工作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根据《省级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范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经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研究确定了《范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本次列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143个地名,遵循了如下原则:一是参阅《民政部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河南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以及其他县区做法。二是所列地名具有范县区域特征和传承价值,能客观体现出范县地名实体文化的特点,相对稳定。三是所列地名符合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要求,内涵丰富,具有研究价值。四是所列地名既能反映区域历史文化变迁,又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脍炙人口。
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工作是地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持续开展,分批次公布。本次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发布后,名录中所列地名原则上不得随意更名。社会各界要结合自身业务,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地名文化遗产影响力、知名度,充分发挥乡村地名赓续历史文化、蕴含乡土风情的独特优势,以地名之美彰显时代之美。现将范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范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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