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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社
范县人社政策申报指南(一)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联系单位: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3-850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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