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共范县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县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和灾后重建提级巡察。6月1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存在短板,实现“旱涝保收、稳产增产”目标有差距
1.项目规划论证不充分
(1):建设项目存在实施区域重叠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对接,调取2011—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图,对重叠部分进行核实、登记。二是严格制定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对照上图入库图纸,更正设计中重叠部分,并将2022年高标准农田设计报告及图纸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三是对高标建设人员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知识讲座”,同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申报程序,委托第三方,重新规划2023年至2025年计划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设计规划成果及时上报省、市审核比对,坚决杜绝重叠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前期论证调研不充分。
整改成效:一是采集2022年范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土壤样本,委托第三方对土壤酸碱性等情况进行化验分析。二是组织县林业部门、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化验数据、土壤酸碱性、基本农田林木种植问题进行分析、研讨、论证,同时加强对项目区内已存活的树木的后期管护。三是根据土壤偏碱情况,确定2022年范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内栽植柳树的方案,并建立林业管护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对杨集乡马厂村坑塘改造项目进行调查分析,马厂坑塘连通丹水和菱花店沟两条骨干排沟,并与辛杨干渠相连通,整治后可以实现水量的空间调剂,提高农业用水的利用效率,改善水生态环境,目前该项目进、退水闸及渡槽已建设完成,社会效益、经济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二是制定出台《范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知》文件,坚决杜绝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三是按国家和省、市要求,加快“三区三线”划定举证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我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空间,县水利局已提交项目举证材料,省自然资源厅已通过该项目举证材料。同时扩大规划设计范围,加强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避免出现重复设计、重复施工现象。四是督导县农业农村局及王楼镇,将土壤调理剂追回,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发放用于粮食生产。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4):资金支付不及时。
整改成效:2022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已支付1625.66万元。下一步将多方筹措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支付,保障项目资金。
完成情况:已完成。
(5):违规改变资金用途。
整改成效:一是对变更项目建设的内容进行核查评估,认真研究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豫农发〔2022〕3号)文件精神,将该管理处作为范县高标准农田信息中心,建设智慧农业管理平台,确保资金发挥效应。二是经过第三方科学评估,孙刘黄连村路为王楼镇孙刘黄村、大赵村、鲁庄村等高标准农田片区的一条主要交通要道,由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经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实施的一部分工程,作为高标准农田区域内的主要通道长期发挥绩效作用。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文件精神,严把项目建设范围,严格对照工程项目内容,严格规范资金用途,聘请第三方制订《范县2022—2025年高标准农田设计规划》,并制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3.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6):招投标过程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已完成招投标项目资料进行核查梳理,全面排查检视疑似问题,避免出现围标串标现象。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纪检组长任组长,计财股、内审股等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监督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对项目招投标实施全过程监管,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7):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较大。
整改成效:一是对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至三标段、设备采购标工程量变更较大问题进行研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同时安排调查组,对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部分进行重新审查,目前已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二是根据中央、省、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要求,严格制定《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严格变更程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
(8):项目审核评价把关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工作组对剩余的采样点进行采样,并如实上报准确数据。二是委托科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开展项目测绘、勘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成果审核。三是举一反三,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规范项目审核评价程序,严格把关准确计量相关数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
(9):项目建后管护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将2019年至2021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纳入管护范围,由濮城镇、王楼镇、杨集乡、辛庄镇等4个乡镇成立管护队伍,严格按照管护制度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二是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农田机井及配套设施进行排查。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深耕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制定实施方案时存在不切合农村实际问题,只考虑按照片区进行深耕,没有考虑到农村现有群众青壮年外出务工,剩余老年、妇女无法配合耕作,造成深耕深翻项目连续三年未能按期按量完成任务。下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力度,并根据区域特点,精准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项目建设质量不高
(10):“重灌溉轻排涝”。
整改成效:一是对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目标和方案,对“重灌溉轻排涝”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明确科学设计方向,积极与2022年高标准农田设计方进行对接,增加建设区域的排涝、清淤工程内容,建设灌排便捷的沟渠。二是安排各乡镇在辖区内开展大小排沟清淤工作。以水系连通项目为依托,对8条排沟进行清挖疏浚,利用中小河流治理资金实施范水上游段治理工程,清挖疏浚及岸坡防护11.9公里。县域内支渠、斗毛渠系清淤已全部完成,个别渠系堵点全部打通,河道排涝畅通。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重水肥轻改良”。
整改成效:一是对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目标和方案,对“重水肥轻改良”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下一步设计方向。二是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配合采取深耕深松、投放有机肥等有效措施,对个别盐碱、板结问题突出的地块进行治理,并聘请第三方对2022年范县高标准农田区域采集土壤样本进行检验,根据土壤样本酸碱度、有效菌、氮磷钾含量等检验结果,制定《2022年土壤水肥改良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引导群众改变原来的生产习惯,倡导农田内多施有机肥、畜禽肥、秸秆沤制肥,少用化肥,确保改良成果经得起检验。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粮食持续稳产增产目标未能实现。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个别项目区减产问题,加强技术指导,对2020年濮城新建高标准农田减产原因进行调查,科学研判夏粮减产原因,将农田防旱抗涝工作作为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举措。二是安排各乡镇办对粮食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科学做好粮食预产、实产等统计工作,同时组织农业部门专家团队,积极引导群众加强田间指导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粮食持续稳产增产。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到位,扶贫产业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问题较多
1.产业项目论证调研不充分、谋划布局不合理
(13):对产业长远发展的缺乏系统谋划。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指导推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更加规范,持续提升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质量。二是组织4个调研组对全县14个乡镇办扶贫产业项目进行抽查摸底,分析整体运营状况,为下一步产业项目谋划提供方向性指导建议。三是持续为产业类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目前河南顺清食品加工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70%,项目建成投用后将进一步完善我县产业链条,助力产业振兴。四是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以庆丰农业、洁田农业、顺清食品、牧原集团为依托,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因地制宜选准做强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扶贫产业链条延展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全县水产业发展规划》,利用招商引资、统筹整合资金、谋划专项债等方式拉长水产品加工链条,积极申请省、市包装项目,进一步加快水产品加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我县水产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二是陈庄镇持续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着力引进莲藕、莲籽深加工企业,大力扶持黄河藕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莲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开发莲心茶、荷叶茶、藕粉面条、莲藕酱等精深加工产品,延伸莲藕产业链条,提高莲藕产品附加值,同时积极开辟电商、微商等销售新模式,不断拓宽莲藕销售渠道。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加快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形成链条完善、产销一体的发展格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部分项目运行不畅,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整改成效:一是白衣阁乡积极招引经营主体,盘活闲置资源,发挥项目效益,该项目已签订了合同,正在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优化提升。二是颜村铺乡采取土地流转模式发展农业项目,沼气池为该项目提供有机肥料,重新盘活沼气池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与范县益农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使用协议。三是高码头镇与福建食用菌种植大户签订种植承包协议,在大棚中种植茶树菇,闲置大棚已正常投入使用;与大蒜购销商签订牛口村保鲜库租赁合同,现正常投入使用。四是龙王庄镇积极与厂方对接,对原有仓房设施进行拆除并重新规划建设,确保项目按时投产运营。同时,对全县所有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并长期巩固坚持项目运营成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产业项目带贫效益不佳
(16):产业收益率较低。
整改成效:一是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经营主体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销售对接等,提高产业收益率。二是各乡镇办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对产业项目带贫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制定详细项目监管措施,对分红情况统计上报,根据带贫协议约定,对没有完成带贫绩效目标的项目,督促指导项目主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兑现带贫承诺。三是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引进龙头企业,采取“龙头企业+”等模式,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增强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促进产业项目持续高效发展。目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已对2019年至2020年带贫项目绩效发挥情况、带贫项目绩效兑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产业收益金兑付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各乡镇办对所有产业扶贫项目开展自查,摸清收益情况,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同时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调整了受益帮扶对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各乡镇办加强对扶贫产业项目使用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完善合同、交纳保证金、强化后期监管等方式监督企业按照约定交纳受益金,同时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力度,明确产权所有方、受益方、使用方三方责任,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管护机制,确保各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三是积极探索产业项目受益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规范产业收益金兑付、发放等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项目建设监管乏力
(18):个别扶贫产业项目涉嫌存在套取政府奖补资金的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对2019年以来的政府奖补项目进行重新摸排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进行删减淘汰。二是根据《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范县扶贫产业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范政文〔2020〕10号)及相关产业奖补办法,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严格按照奖补办法,强化督查检查,坚决杜绝套取奖补资金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办法不多、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一是对河南天灌粮仓及生产车间改造项目和白衣阁乡陈楼村等产业项目电力配套工程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天灌大米遗留问题协调小组并进驻,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同时,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现场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成立整改工作组,建立项目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至目前,白衣阁乡陈楼村等产业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已全部完成。河南天灌粮仓及生产车间改造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粉煤灰清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
(20):个别扶贫产业项目“跑偏走样”。
整改成效:陈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问题整改专项领导小组。目前胡屯农民创业示范园的楼顶标识(荷塘月色)、与KTV有关的内部设施已全部拆除,并重新包装项目,以农民创业示范园为基础,打造范县农产品展销中心、电商物流交易中心。为确保在整改期不留空档,积极引导周边群众入驻示范园进行莲藕、小龙虾等特色农产品销售及直播带货,目前运行效益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排查扶贫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坚决杜绝扶贫产业项目“跑偏走样”。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项目后续监管权责不清。
整改成效:一是明确范县惠盈养殖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护,许堂等24个受益村集体进行监管,确保项目管护到位,已全部完成24个村的扶贫资产确权审批登记。二是张庄镇鸭舍项目建成后,双庙朱等8个村将4座鸭舍租赁给范县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种鸭养殖,并承担管护任务,对鸭舍进行管理和维修,已全面理清监管权责。三是各乡镇办全面梳理扶贫资产,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管理员,签订完善扶贫资产管护协议,确保项目资产管护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制订出台《范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各乡镇、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二是陆集乡对照问题项目,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提供固定资产入账凭证。其中,金沙润丰育苗基地集体经济项目属于入股分红,丁沙窝励志肉串加工集体经济项目、南杨庄食用菌大棚种植集体经济项目、石王野瓜果基地集体经济项目均已计入村固定资产。三是颜村铺乡建立农业、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时纳入“三资”管理系统,防止资产流失,对扶贫资产及时进行移交办理,杜绝扶贫资产责任不清现象,颜村铺乡林堂草莓种植基地项目、后玉庙村集体经济项目等4个项目,均已按照要求计入村集体资产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个别项目资产损毁流失。
整改成效:一是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陆集乡等部门及时核实2眼机井位置,清理覆盖物,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缮,已整改完毕。二是县农业农村局、龙王庄镇按照要求,对电缆线进行规范填埋,连接变压器,对机井进行检查维修,已正常使用。三是举一反三,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对已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切实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管护。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政策调整更新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对我县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持范围进行调整,在产业项目谋划方面,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相关产业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研究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各类特色产业支持政策。三是制定《范县“乡村建设+乡村产业+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文旅产业发展。四是及时将范县蔬菜加工项目等产业项目纳入衔接资金实施方案,提供资金支持。五是县乡村振兴局积极和上级乡村振兴部门对接,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待省市相关职能明确后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
整改成效:一是对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严格对照上级专项资金投入要求,确保依法依规整合使用,如实准确上报资金量。二是县乡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有关政策要求,提升精准把握政策能力,确保将上级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打折扣。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完成2021年“雨露计划”补贴、公益岗岗位补贴、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和2022年上半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补贴、第一季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农村公益岗补贴资金清算工作,持续推动第二季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下一步将加大衔接资金对特色产业支持力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整合资金规模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求相匹配。二是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的通知》,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第一书记日常管理,并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驻村人员坚持“五天四夜”工作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驻村期间无故脱岗、工作不力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追责问责。目前,县委组织部对驻村干部“五天四夜”制坚守情况进行了7次督导检查,对发现的不在岗人员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对表现较好的驻村人员进行了通报表扬。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人居环境整治有短板。整改成效:一是陆集乡对柯沙窝村改厕户损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已全部完成34户冲厕器损坏问题的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全乡2019年以来改造厕所重新排查损毁情况,摸清底数及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二是张庄镇对照问题,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改厕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改维修,建立“政府+施工队+改厕户”整改维修模式。三是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卫生改厕情况摸排调查推进会,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办改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实行“周通报”“月排名”“红黑旗”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不到位,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有差距
1.党委政府落实防汛工作责任不到位
(28):防灾减灾谋划实施的项目少,历史欠账多。
整改成效:城区防汛地下管网清淤疏浚已完成,十字坡沟上游河道及下游箱涵清淤已完成并进行了全面检测,损坏的3公里地下管网(睦邻街、板桥路雨水管网)已修复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开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打折扣。
整改成效:县城管中心、县水利局、县河务局等部门严格对照上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各项工作均已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完毕。同时,举一反三,科学严格制定台账时间节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应急预警响应机制不完善
(30):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发挥不充分,各职能部门应急预案信息没有实现共享,缺乏完善的综合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应急指挥平台名不副实,只能用于上级召开视频会议,不能实现上下互联互通,远未达到应急保障工作的实际需求,“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机制尚未形成。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防汛重点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参加会商研判时,提出防范工作建议,并落实防范措施。二是委托河南理工大学专家对《范县防汛应急预案》《范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县紧急避险安置预案》进行了修订。三是县政府投入资金,在14个乡镇办、9个县直重点部门建设应急指挥平台,与县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了互联互通,确保防汛指挥调度实时、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准确。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监测预警信息滞后,有预警无响应。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建立会商研判等制度,为预警预报提供科学支撑,入汛以来,县防办组织了5次会商研判。二是出台《范县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规范气象预警级别与应急响应级别的协调联动,切实做到有预警必响应、有响应加密预警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参加应急管理部“防汛业务培训班”网络培训班。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灾情报送数据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及落实灾害信息员队伍的通知》(范减办﹝2022﹞1号)、《关于做好当前灾情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范减办﹝2022﹞2号)、《范县灾害信息员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明确了乡村两级灾害信息员,规范了灾害信息统计、报送程序。二是组织灾害信息员培训,参加全国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线上培训,召开强降雨极端天气灾情报送工作部署会,提升灾害信息报送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能力不足
(33):应急物资储备库尚未建成,应急物资储备不能满足应对突发灾情的需求。
整改成效: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已在白衣阁乡北街租赁了物资储备仓库,达到县级不少于1000平方米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库要求,相关防汛应急物资已足量入库,并按照储备摆放标准进行归置,同时加强财政资金在应急物资储备方面的保障能力。城关镇强化应急储备库建设,按照上级物资配备要求,对防汛应急物资查漏补缺,已足量配备防汛物资。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防汛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34):违规用于部门日常开支等。
整改成效:一是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财务法律法规、资金管理等方面培训学习。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防汛预算科目支出资金,杜绝违规开支。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杜绝发生违规使用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35):救灾资金发放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项目的预测、研判、分析,尽早筹措资金,保障救灾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拨付,优化工作流程,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常态长效推进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6):存在整改责任下移现象。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反馈的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存在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台账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强化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二是县委审计委办公室(县审计局)等单位及时出台《审计整改检查督促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工作报告等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审计等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以致用,指导和推动工作。四是针对本轮巡察整改反馈的具体问题,做好举一反三,将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与本轮整改一并推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完成情况:已完成。
2.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成效:一是县应急管理局已购置防汛车辆、防汛应急指挥车辆,解决了防汛车辆问题,并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用车管理。二是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督导小组,针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强化督导,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三是针对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问题,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对违规建筑进行摸排调查,并对道路进行拓宽。目前,救灾物资储备库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并验收完毕,配套建设全部完成,剩余工作正加快推进中,计划11月底前完成。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
3.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县分为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由县纪检监察室和协作区乡镇纪委共同办案,对涉农项目资金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审理、快速曝光,确保涉农领域违法违纪问题快查快办快结。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监督工作的办法》,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各项涉农项目资金在发放前一律经过系统数据筛查,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从源头上杜绝各项涉农项目资金在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有失公平等问题,确保涉农项目资金精准发放。三是已完成涉农项目资金县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计划12月底前完成对全县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5286639
邮政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118号
电子邮箱:xwztzrb@126.com
中共范县县委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