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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某的情况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8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2022年10月17日郑州市返回范县人员陈某某在郑州重点人员核酸筛查中出现混管阳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对陈某某进行核酸检测复核,结果为阳性,被确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管控,对涉及区域进行管控并开展全面消杀,现将有关情况及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陈某某,系范县陆集乡陆集村人,2022年10月10日因病到河南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10月17日返回范县陆集乡陆集村家中。

10月10日

15时30分入住河南省肿瘤医院六病区呼吸超声介入科。

10月10日-10月16日省肿瘤医院六病区住院治疗。

10月17日

9时在河南省肿瘤医院六病区呼吸超声介入科采集核酸。

14时20分在省肿瘤医院办理出院手续。

15时左右步行至郑州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附近乘坐郑州至范县网约车(车牌号:豫J206D0)返回范县。

18时45分在濮城高速口下高速,随即在高速口进行核酸采样后乘坐网约车到李马桥停车场自行驾驶车辆(豫JJP295)返回陆集乡陆集村家中,无外出。

21时25分接河南省肿瘤医院六病区呼吸超声介入科电话告知其在郑州核酸检测混管阳性。

21时50分对其进行核酸采样。

10月18日1时56分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根据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排查情况,如与密接人员有过接触、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所在地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所在单位等报备,并按相应要求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扫验场所码。请大家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共筑健康安全屏障

 

咨询电话 0393-5281001

 

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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