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2021年第10号公告:范县招商服务中心2018-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范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10号
范县招商服务中心2018-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范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1年6月29日至12月21日对范县招商服务中心2018-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范县招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方针、政策,拟定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及有关招商政策、机制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关招商引资活动的决策和建议;负责引进项目的协商、审查、实施、服务、统计、汇总、上报及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发布和管理;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淡和协调工作;搭建招商引资平台,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和驻地招商活动,负责做好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驻地招商分局的管理、指导、考核工作;负责筹办全县招商引资有关会议,组织搞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范县招商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辖四个股室:办公室、招商联络股、管理服务股和范县来料加工产业服务中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范县招商服务中心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仍存在着擅自扩大预算科目支出范围使用资金等问题,尚需进一步予以整改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擅自扩大预算科目支出范围使用资金153200元;(二)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659681.71元;
(三)个别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低;
(四)决算编制不真实,决算与实际账务不符;
(五)未建立内审制度、未开展内审工作;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范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范县招商服务中心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结果由范县招商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