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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13日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润卿主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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