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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来源:三农中国 作者:三农中国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公布后,各种关于建设新农村的理论探讨文章和建议文章很多,还有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种报告会、论坛、沙龙等,都在谈论这个议题。笔者根据自己多年对农村现状和三农问题的观察,对这次新农村建设进行了一些思考,给关心新农村建设的官员、专家学者和广大农民朋友提供一个不同的视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应该搞清楚几个概念:就是农村的概念,和什么是新农村,还有建设的概念,这决不是玩文字游戏,而必须要弄清楚,才能理解新农村建设的深刻含义。那么什么是农村呢?是从户籍意义上讲还是从产业意义上讲,还是从社会形态意义上讲呢?如果从户籍上讲,那么居民绝大多数都是农业户口的就算农村的话,又要对户籍制度进行讨论,讨论户籍的意义和其合理性,因为户籍区隔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形态有其历史的原因,而当时的历史时期的外部因素全部改变后,在当时应对那种外部因素的户籍制度,能否做为划分今天社会的标准是值得怀疑的。例如,全国各地无论大中小城市,都有‘都市村庄’,他们的居民大都是农村户口,但谁也不能让他们跟真正的农村挂上钩,因此首先应该排除这个划分办法。那么,以产业划分怎么划分呢?就是单位区域的居民收入中,农业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来划分,如果农业收入占其总收入的50%以上,那么,该区域就属于农村的话,那么在我国的沿海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还有内陆的一些区域,它们那里的居民农业已经占到很小比例,有的甚至在10%以下,那么这些地区还算不算农村,如果不算农村,又算什么。大家都熟悉的华西村,其农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在3%以下,一直以来都做为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如果按这种办法去划分,那么,它现在根本就不属于农村了。他作为新农村的典型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只能算做农村通过自身工业化,从而演变为小城镇的范例。那么,如果说按居民生活的社会形态去划分,似乎更难,因为做为居民的生活形态有多种因素,而各种因素应该具有多少权重,目前世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按人口密集度?按就业形态还是按什么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尺度,因此,是农村还是小城镇还是小城市,没有办法去界定。那么我们现在在对农村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衡量尺度的情况下,搞新农村建设,似乎很难有的放矢,会有很多根本就不是农村的地方获得建设上的锦上添花,而真正的农村因为吸引不了大众的眼球队而不能建设。因此,对于农村概念的理清是个十分迫切的问题,只有弄清这个问题才能涉及新农村和建设的问题。

再说建设,我们一讲建设,我们就马上认为是大兴土木,是拆旧翻新,是重新规划设计,是破旧立新。我认为建设应该有多方面含义,从广义上说,不仅交通、通讯、电力等设施建设叫建设,法规体系的建立、修订和完善也是建设;社会文化体系和道德体系的重构是建设,比如对“八荣八耻”的宣传普及等;新社会风尚的推崇是建设;乡村治理的民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也叫建设。村容整洁为什么只理解为破旧立新,就不能理解为推进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呢?我们的教育体系和卫生体系从硬件上都是比较完备的,我们需要的是从管理方式和体系上进行重新调整。很多人一讲的国家战略,首先想的就是国家拨款,政府主导,官员实施,上级监督的旧体系,或者是大跃进式的重新回归大锅饭。根本就没有考虑体制的改革。其实我们建设新农村,着重点应该在体制的改革上,从过去政府买单政府管理的体系,转变为财政支持,民主监管的体系。让钱真正用到该用的地方,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项目的预期受益人,通过一种体制和程序,监督资金的运用和项目的进展,并且有权力选择项目的负责人和实施者,这样的体系建设,才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和重点。

那么,什么叫新农村呢?

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余、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笔者认为,这仅是一个笼统的描述,跟新城镇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作为新农村到底是什么样子,还必须要借鉴现成的经验才能有个直观的认识。应该说今日发达国家的农村,就是明日我国的农村。从国际经验来看,不论是土地资源相对广阔的欧美还是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日本、韩国及我国的台湾,表现出来的新农村是,占总人口相对少量的农民,以机械化的方式从事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农产品交易和农业技术、生产资料和服务市场化;农民参与市场组织化;生产产品专业化。其实我国也摆脱不了这样的规律,目前正处在大量的农业人口,向城市转化,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工业生产的过程中。如果这个过程,不受人为的限制,那么,经过一代人的过程,我们就能逐步形成发展现代农业所需要的外部条件,也就形成新农村的最终形态。这时的农村才应该是需要进行建设的“新农村”。目前处于动态化的农村,不仅不是我们现在需要加大力气建设的新农村,还应该是通过政府帮助,市场引导,加速健康演化过程的,逐步淘汰合并的农村。

 从农业产业来讲,其经济上的比较优势从来都远远低于工业,同时,承载的劳动力和劳动的数量来讲,也不可能消化那么多的劳动力,无论从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历程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实践经验和教训,以及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以及实际情况,工业化过程,必然要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因为资本的逐利性,必然向效益更好的方向和地域投资,而城市无论其基础设施还是配套设施便捷程度,金融服务和信息传递成本等因素,必然使大量的工业项目集中于城市,工业项目需要劳动力,而农业项目又不需要那么多的劳动力,劳动力的转移就成了必然。中国因为人为的户籍桎梏,限制了伴随着劳动力转移的城市化进程,而造成了中国独有的“农民进城打工”现象,如果让进城务工的劳动者能在城市生存和生活下去,那么,健康的城市化进程将会持续。

目前,其实绝大部分农村其实正在经历着一个空心化的过程,青壮劳动者都出去打工,使农村现在主要以老人、妇女儿童为主体。这样长期下去,肯定要导致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里不再详述,但随着社会的进程,发育的逐渐成熟,真正的城市化将不可避免,进城务工的劳动者能平等体面的在城市定居,在近期内是必然要实现的。因为不这样,积累巨大的社会矛盾一旦释放,将是我们所担负不起的巨大的社会成本,随着进城务工劳动者大军的增多,因户籍篱笆导致的巨大社会不公,逐渐成为积累社会矛盾的干柴,这些干柴积累到一定数量,一旦遇到一丁点儿的火星,都可能酿成冲天的烈焰,具有巨大的社会破坏力。因此目前的行政当局必然会在近期去改变这种不公,释放由此积累的矛盾,缓和积怨。既使采用不彻底的改良措施,也有可能造成已经不可逆转的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的实质性的空心化,进而走向农村的萎缩。那么,在这个农村处于动态的萎缩之中的过程中,怎样搞新农村建设呢?真正的新农村按照本人的理解,应该是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与工业第三产业与农业的经济效益之比相适应,土地承载的劳动所获得劳动报酬与从事工业劳动报酬相当时的劳动力数量时,由真正的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组成的农村,才叫新农村,我们要建设也只能建设这样的,由少量的从事农业生产人口,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农村,那时的建设新农村才是真正的有的放矢的建设,才不会流于形式,才不能导致巨大的浪费和滋生巨大的腐败黑洞。否则,如果现在在这样一个动态中的农村进行建设的话,就很可能因农村剧烈的变化而导致失败或重复无效建设,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

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方面、社会方面,还表现在体制方面、制度方面。这种二元体制结构在一定历史时期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就现在来说,已成为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重要表现和原因。因此,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包括由此所采取的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重大措施,其意义固然表现在很多方面,但从根本上说还在于要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其中有些问题的解决,用法律的语言来说,就是使农民成为与市民同等地位的公民;用WTO的语言来说,就是使农民享受国民待遇;用市场经济的语言来说,就是使农民成为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如果我们从这一角度来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意所在,就会使我们不仅从感情和道理上 而且能够从法律和体制上来认识和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和农村城镇化问题。

  由此,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实际也是不断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才能推进社会形态伴随我国工业化进程而健康的演进。如果我们真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行动中,通过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扎扎实实、一个一个地在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上解决一些问题,就能更大程度地解放农民、解放农村生产力。有的认为,过去提“城市化”,后来提“城镇化”,现在又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实际上是在一步一步地倒退。这种观点显然是把二者看成是对立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城镇化不能说没有区别,但从本质上说,是统一的,而且可以说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中国的城镇化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大城市化,也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中小城镇化。在相当一个时期,必然是大城市、中小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步推进的城镇化,是三维结构同时并存的城镇化。通过城市化战略拉动新农村建设进程,才能真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不作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而且还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谱写更新的篇章。这才能真正推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不但进入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而且进入到真正推进实质上的城镇化、工业化带动农村现代化的道路。

为什么要进行新农村建设呢?

其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由很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理由,第一,为了社会的稳定;第二,为了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第三,为了解决我国面临的通货紧缩问题。那么,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进行新农村建设,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能不能达到新农村建设所要达到的这些政治社会和经济目标。

衡量任何一项活动,是否合理,是否有价值和意义,首先要看他要达到的目标是否有价值,再看通过实施这个活动能否达到设定的目标,最后还要看通过实施这项活动,达成目标的投入是否具有经济可行性,新农村建设也一样。通过我们对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的学习,我们发现,建设新农村的政治目标是实现稳定的需要,通过建设新农村,可以创造一个和谐的农村。社会目标是解决三农问题,从而解决城乡长期分割,国家投资和社会保障的供给失衡导致的农村落后,农业低效,农民贫困。而经济目标是通过建设新农村,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建设的投入,拉动需求,从而缓解或解决城市生产过剩,市场疲软为特征的通货紧缩问题。

从目标设定上看,以上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十分尖锐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十分紧迫的。因此,从目标设定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现在关键要看,解决上以问题,通过新农村建设能否得以实现,这才是这个命题是否成立的核心。首先,无论从政治目标,经济目标或社会目标,其本质是三农问题,“三农“成为问题这本身就十分成问题,农村问题不是农村有问题,农民问题,更不是农民有什么问题,农业问题,当然也不是农业本身存在什么问题,三农问题的实质是我们长期有问题的三农政策,造成了三农问题。可见三农问题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那么,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从解决引起这些问题原因的外部因素入手加以解决才是有效的。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是农民收入无法提高,农民数量庞大,总体收入低,受教育程度低,素质差就业难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就解决了三农问题的核心。

有人也同意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低的问题,但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是还有农民群体大的问题,如果我们象美欧那样,农业人口只占国民人口的5-8%,那么即使收入低,我们还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或其它经济财政手段予以解决,而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贫困接近于绝对贫困,不是相对收入低的问题,同时数量占国民总数的80%,数量很大,那么解决这个问题就十分复杂。(对于贫困为什么我用绝对贫困呢,绝对贫困就是指其收入不是以维持吃、穿、用、行,教育和医疗服务这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孩子因上学致贫、生病致贫、辍学等现象,都说明了农民的生存状态不是与城市居民收入比较低的问题,而是绝对的不能维持持续的生活保障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从减轻负担,种粮补贴,义务教育免费等可解决部分生活问题,但不从再生产的角度解决,那将都是杯水车薪的,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因为中国农村人多,而做为要素的土地人均太少这个矛盾不解决,那么大量的劳动闲置,就是隐性失业,而这种隐性的失业状态,是农民贫困的最主要的原因.不解决这个问题,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是不可能的。

现在有专家以八十年代没有三农问题,是农村经济的黄金增长为参照系,认为现在的农民问题是因为土地、劳动力和金融流出农村的结果。我们认为,八十年代是在短缺经济的前提下发展乡镇企业的,现在市场情况已经完全改变,已经成为真正的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再现那种村村冒烟,处处点火的办厂模式是没有出路的。首先这样的企业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值得怀疑。其次,配套的相关企业也不可能都建在一起,配套成本就肯定高(如果建成配套齐全的工业体系的话,就不是农村了,已经变成城市了)。同时,分散的乡镇企业,从能耗、产业升级、人才、环保以及交通、通信配套设施都不是优势,即使建设这些设施,其投入成本和维护费用也是社会不可承受的非理性选择。更不是分散的企业运营所能承受的,只要不是从事垄断性行业,就没有任何与同行竞争的能力。因此,从经济角度还是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都没有推广价值。我们换个角度看,当时为什么三个要素要流出农村呢?是市场配置的结果,我们不能现在再倒退回来,要政府重新来强制这些要素回到农村,这不仅是改革的倒退,更是做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傻事和蠢事,我们国家和人民吃这样的亏太多了。

那么从发展农业生产来看, 农业的特点是季节性和市场滞后性,在世界范围内,农业都是弱势产业,即使在集约化程度相当高的西方,农业也是受到保护和补贴的产业,大家都可以看到欧美关于农业补贴问题争论了多少年,始络解不开这个死结,WTO多哈回合谈判的核心,也是农业补贴问题。在集约化情况下,农业的收益问题尚不能得以解决,那么,在我们农业人均只有一亩多地的情况下,利用发展生产来解决农业收入问题不是缘木求鱼又是什么?因此,在中国目前情况下,通过发展农业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是绝对不可能的。再加上农业是高耗能高耗水产业(化肥、农药都是以石油、煤炭为原料),我国不但土地稀缺,同时能源相对紧张,水资源严重缺乏,要搞高效农业不仅市场环境不允许,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也是没有出路的。再加上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从产业效益比较上,农业也远远赶不上工业。历史已经早已证明,提高收入,只有走工业化的道路,走城市化的道路。每减少一个农民不仅减少一个农产品的生产者。同时,也增加一个农产品的纯消费者,同时,农产品是主要以食物生产为主的产业,其产量的提高,在消费者一定的情况下,不会刺激消费量的同步增长,那么必然导致价格的下降。因此,以国民的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不仅从经济上讲是不合理,不经济的,从发展的观点和社会进步和观点也是极其荒唐的,因此,说解决三农问题,首先要解决农业收入问题的话,那么,只有必须坚决的减少农民这一条路,只有减少农民,让农民顺利的进城,从事工业和服务业活动,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否则,利用修补政策,只能使矛盾缓解,但又一定会使矛盾进一步积累,最终必然导致出现突发性的大问题,那样对整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将是灾难性的。

再从经济目标来看,通过新农村建设,怎样拉动内需。先看导致我们生产过剩的原因是什么,再来看通过怎样的新农村建设,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国生产过剩,不能单从中国来看问题,也不能静态的分析。一个多世纪的世界工业化,使工业化国家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迅速实现了现代化。但他们是建立在少数人从事工业生产,全球多数人消费的基础上的,是个长期的过程。每次的产业升级,都是一部分人从工业物质生产走向非物质生产领域,留下的空缺,让新进入工业领域的第一产业劳动者填补。产业升级一旦落后于向工业化转移的速度,就会产生以生产过剩,通货紧缩为标志经济危机。中国从九十年代开始工业化进程,速度是神速的。短短十几年内,数亿的劳动力从隐性失业状态的农业转移到工业生产领域,以低廉的价格从而吸引世界各大制造业列强,纷纷来华设厂生产,国内企业也迅速行动,工业生产能力大幅增加。加之另一个人口大国印度也在此时同时进入工业化,使进入工业物质生产的能力,远远超过世界产业升级的速度,从而不可避免的导致全面的过剩。导致世界商品交易环境的迅速恶化,经济摩擦愈来愈激烈。这才是我们目前通货紧缩的根本原因。

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进城务工以后,他们长期在城市或企业所在城镇生活,作为消费的主体并不在农村。是目前的城乡二元政策,使他们把目前的工作生活地作为临时住所,限制了消费欲望。同时,由于同样理由造成的他们不确定的对未来的预期,使他们也不敢消费。不给这部分人国民待遇,不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保险和子女教育等后顾之忧,给他们一个有期望的确定的未来,启动这部分的消费,只能是一相情愿的。农村留守的人员,即使有好的基础设施,孩子成年后,都大部分要去城市打工了,他们更没有大量消费的理由。因此,要拉动消费,更不能只看到农村。一个没有优势产业的农村,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必须在那里生活,他们是拉动消费的主力。因此,正确的做法,还是要顺其自然,他们只要能在城市就业和生活,在他们放弃土地经营权的同时就给他们平等的市民待遇,这样,就会出现原来的短期行为没有了,消费理性了,市场才能活跃。但对于我国目前生产过剩的状况有没有作用,那是另外要讨论的问题。

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伴随着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农村的行政管理体系进行持续的制度创新,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农村需要和国家发展要求;需要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制度创新,以适应工业化、城市化的社会发展进程;不能以新农村建设为理由,限制或引导农民返回农村,画地为牢,永远的做农民,更不能以城市容量、资源为理由,给农村劳动力向工业转化设置障碍。要认识到,城市化的进程是个不可违背的客观规律,农民进城也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理性选择,应该给予必要的尊重,更是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条件,应该在适应这种变化的基础上,改变过去过时的法规和政策,创造出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要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分析农村的发展动态和社会发展规律,有的放矢的进行,才能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稳定、有序的进行。不可以急噪和冒进,也不可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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