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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社
范县人社政策申报指南(九)
稳岗返还补贴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此政策为2025年标准)
联系单位: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850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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