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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范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关于2024年范县防汛抗旱相关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各乡镇(办)、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2024年全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主要防洪河道、水闸、主要防洪河道和险工段等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如因人事变动,相关责任人自行递补,不再行文明确。
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坚持底线思维,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以大概率思维应对极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各乡镇(办)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落实辖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4年范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24年范县主要防汛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2024年范县黄河险工段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4、2024年范县黄河险工段防汛管理责任分工名单
5、2024年范县黄河险工段防汛技术责任人名单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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