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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范县防办 范县应急管理局温馨提醒
范县防办、范县应急管理局温馨提醒:我县已于2023年7月28日20时启动防汛应急二级响应,请各乡镇(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叫应”机制,第一时间“叫醒”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第一时间通知到村、通知到户、通知到人,积极引导群众远离危险 区域。公众要及时关注最新天气预报,尽量减少出行,户外人员要注意避开积水和塌方路段;行驶车辆如遇低洼 积水区域尽量绕行,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如遇严重水浸等危险情况应当立即弃车逃生;行人及骑行人员避免在桥底、涵洞等易涝危险区域避雨;积水入室时,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需紧急转移时,听从统一指挥,转移后不要私自返回居住地,避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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