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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范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7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1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期间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体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局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落实“一岗双责”,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自身做起,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党性锻炼,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形成以上率下、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决克服巡察整改“过关收场”心态,坚持不懈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改彻底、改到位。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回头检查,确保整改彻底有效,杜绝问题反弹现象的发生;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严格执行整改措施,坚持长期用力整改,久久为功。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表面问题的同时注重堵住制度上的“漏洞”,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度设计,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出现,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实现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提升整改质效,不断推动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县医保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把整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努力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不断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推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路线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针对落实“五种方式”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2019年7月至2022年10月,党组中心组共进行了59次理论学习,学习方式全部为集中领学,没有进行交流研讨或者讲党课。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县委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中共范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明确组织与职责、内容与形式、要求和考核等具体事项,进一步推进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发言制度,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围绕医保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精细化管理等开展主题研讨。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交流研讨发言2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学习不够问题。医保局党组未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文件。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新进行专题学习,并积极组织和引导各股室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采取集中学、自己学、辅导学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意见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二是为落实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要求,达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的原则,我们联合县税务局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3年6月底,切实帮助群众化解疾病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2021年医保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21次,其中15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明确目的,确保认识到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会精神内涵、精准把握理论外延,在持续学思践悟中把握正确方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明确范围,确保党组织全覆盖。明确局党组会、局办公会、党支部会议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及批示精神,作为第一项议题,认真开展传达学习,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三是明确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将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汇编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抓好长期贯彻落实。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针对学以致用存在差距问题。医保局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能真正的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如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要求,未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制定《中共范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二是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将理论学习与医保工作联系起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5)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2019年以来医保局党组未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主要任务、具体措施。2022年1月医保局局长调整后,截止巡察日仍未调整医保局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名单。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成立县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6)针对法治意识不强问题。县医保局党组未依法组织编制审核本单位预算草案及决算草案,导致账表不符、账实不符。如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明细账和实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分别为40000元、0元、20202元和46179元。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范县医疗保障局预决算管理制度》,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加强资金预决算管理,完善资金预决算编制和管理办法,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增强预决算执行约束力,实现资金安全运行可持续;二是修订完善了《范县医保局财务管理制度》和《范县医保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杜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入账不规范问题,做到预算、决算,与实际数据相符;三是定期邀请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7)针对未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问题。医保局一般性支出2019年589559元、2020年705199元,增长19.6%,一般性支出不减反增。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2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厉行节约;二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三是修订完善了《范县医保局财务管理制度》,提倡厉行节约,做到公务接待、物品购置等开支下降。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清廉机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8)针对实施方案存在应付思想问题。县医保局制定的廉洁机关实施方案存在照抄照搬现象,大部分内容与县直机关工委的《关于加强廉洁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雷同。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范县医疗保障局规范发文工作制度》,确保局机关发文工作准确、高效、安全,提高发文质量和水平;二是严格办文程序,将存在抄袭现象的材料废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范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廉洁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9)针对宣传力度不够问题。廉洁机关工作开展以来,县医保局未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廉洁机关建设的宣传。

整改成效:一是使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廉洁理念,展示廉洁文化故事;二是利用办公区域、走廊、楼道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倡廉于有形,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履行核心职能不力。

(10)针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能力逐年下降问题。2019年以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逐年下降,2021年比2020年减少2647.79万元,下降23%,2022年比2021年减少1216.5万元,下降14%;2022年省级财政补助锐减,2022年比2021年减少1415万元,下降31%。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县内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减少外转患者。向市医保局申请出台《基层病种目录》,引导参保患者在基层就医就诊,让群众“就近看病,看的好病”;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管理,制定《2023年稽核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稽核工作,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三是持续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质量和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四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大争取省级财政补助力度。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11)针对推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力问题。医保局党组未研究制定商业医疗保险和职工互助保险等方面的办法,未主动推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开拓创新能力,加强医保补偿数据分析,找出群众受益率偏低的环节;二是加强一线调研走访,对群众所急、所盼进行重点落实,加强政策出台的沟通交流,对符合本地实际的医保政策,多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主动促进“本地化、特色化”政策的落实;三是对普惠性商业医疗保险和职工互助保险政策进一步分析研判,结合省市安排,在防止舆情不发生的基础上,确保政策早日出台。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12)针对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不够问题。2020年各类检查处理范县第二人民医院等10家违规医疗机构,处理崔某等16名医保医师。2021年处理范县安康精神病医院等24家违规医疗机构,处理黄某某等18名医保医师,欺诈骗保现象呈上升趋势。

整改成效:一是县医保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并组建了四个考核组。自3月27日起,对全县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共体牵头医院开展年度考核。本次考核定点医疗机构22家,考核80分以上(含80分)的有21家,年度质保金全额返还。60-80分(含60分)的有1家,扣减相应年度质保金;本次考核定点零售药店101家,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的有69家,年度质保金全额返还。60-90分(含60分)26家,扣减相应年度质保金。60分以下6家,为年度考核不合格,扣除全额年度质保金,视情况给予暂停结算、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等处理措施;二是于2023年4月12日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动员会,4月19日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政策横幅、设置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拍摄普法短视频等形式,充分宣传医保政策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发出医保声音,讲好医保基金监管故事,促进我县医保基金使用更加规范、安全、有效;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采取督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定点医药机构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13)针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监管不力问题。2019年以来部分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部分药品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平均价格和违规增补药品挂网问题时有发生。如范县人民医院违规采购非中选药品兰索拉唑注射剂、妇幼保健院高价采购氯化钠10%注射液。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集采政策培训,提高政策培训深度;二是对参与国家、省、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三是落实结余留用激励政策,鼓励临床医生使用集采药品。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14)针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陈某、郝某监管不力。2021年以来部分定点医院挂床报销、外伤违规报销和部分村卫生室、零售药店涉嫌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2021年有范县安康精神病医院等27家因违规被稽核,2022年有范县辛庄镇中心卫生院等12家被稽核。如濮城镇卫生院2022年12月7日系统显示住院16人,实有13人在院,存在挂床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4月份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二是组织稽核检查人员随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突击检查,严查定点医药机构挂床住院、虚假就医的违规行为。对于2022年12月7日濮城镇卫生院存在的挂床问题,涉及违规金额51090元予以扣除,涉及主治医师陈胜彪和靖卫星分别扣除其医保医师积分6分;三是严格执行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大惩戒和曝光力度,坚决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5.针对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

(15)针对数据共享存在信息壁垒问题。县医保局与民政、乡村振兴、税务、公安、人社等部门信息不共享,导致参保准确率不高和困难群众未享受医疗保险缴费补助现象时有发生。如2022年度16人次死亡人员参保缴费5120元,导致财政多补助9280元。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信息共享,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保基金政务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范政办〔2023〕7号);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于进入待遇期死亡的人员,不再退回当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对于符合退费条件的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应退尽退。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16)针对数据提取困难问题。县医保局全库医保数据提取困难,不利于监管。2022年基金监管股对药店进行串换药品数据对比,省厅6个月左右才提供数据。截止巡察结束,医保局未能提供数据。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申请数据监管、审核权限下放;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政策,对县级权限内数据信息即时办理。属上级权限数据信息,及时提交上报使用需求,加强协调,提高大数据审核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间,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数据服务。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17)大数据应用能力不足。县医保局缺少专业监管人员,无法开展常态化数据分析对比,导致违规现象时有发生。2022年上半年对35家定点零售药店抽查,其中范县永康堂大药房等6家存在串换药品问题。巡察期间发现,河南张仲景大药房等4家药店串换药品。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监管,保证协议管理落实到位。按照《范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采取“突击检查”、“定期抽查”、“重点监管”等工作方式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管;二是组织人员对定点零售药店2022年上半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信息数据分析,对范县永康堂大药房等6家存在串换药品问题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涉及违规资金15866.6元已于2022年8月25日全部退回医保基金专户。对于巡察期间发现河南张仲景大药房等4家药店存在串换药品问题,组织专业人员对4家药店2022年下半年以来医保刷卡数据、进销存数据和相关票据进行稽核分析,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三是要求各定点药店在店内醒目处张贴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参保群众的监督。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6.风险防控重视不够,违规问题较多。

(18)针对涉嫌轻症住院问题。2021至2022年,范县人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93人次当天住院当天出院,涉嫌轻症住院。

整改成效:一是患者于巧云入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出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二是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年度结转工作的通知》要求,患者胡啟洪、白广记、常学庭于2022年4月30日入出院,确保2022年5月1日大病保险政策和医疗救助制度平稳衔接;三是患者焦宪斌出院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与入院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显示在同一天。因2021年11月15日至 2021年12月15日国家医保系统更新,导致系统使用不稳定。医保系统无法显示患者住院情况,导致医院管理系统不能导入医保系统报销。医院管理系统12月29日晚与国家医保系统成功对接,12月30日上午县二院把住院患者焦宪斌信息从医院管理系统导入医保系统后成功报销,故系统显示患者焦宪斌同一天出入院的情况;四是范县人民医院涉嫌轻症住院88人次,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①24小时内死亡病例5人次;②转上级医院治疗12人次;③接医保通知按要求结转1人次;④病情危重,放弃治疗出院5人次;⑤免疫系统疾病患者既往应用《注射用司库奇尤单抗》《注射用贝利尤单抗》生物制剂发生发热、恶心、头晕、腹痛、腹泻药物不良反应5人次(2人);⑥食管恶性肿瘤术后患者,吻合口狭窄行DSA下球囊行食管扩张介入术患者2人次;⑦急性脑卒中患者,入院后影像检查,排除并发症行静脉注射溶栓药物,症状好转后患者要求出院3人次;⑧固定化疗方案恶性肿瘤患者,周期性注射药物化疗,因化疗药物毒性、副作用较大需观察治疗55人次。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19)针对违规降低住院起付线标准问题。范县人民医院2019年3人次住院降低起付线标准,涉及资金600元。

整改成效:一是为确保数据安全和高质量医保工作的开展,医保信息系统按照上级要求,自2021年11月份全部更换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二是根据医保新形势的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负责对相关数据配备参数及时维护。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0)针对涉嫌虚假诊疗问题。杨集乡卫生院医师蒋某在2019年2月27日至3月4日住院期间,仍作为主治医师坐诊,涉及3人次2630元。

整改成效:一是对于蒋某在2019年2月27日至3月4日住院期间涉嫌虚假诊疗涉及3人次2630元予以退回,并上缴医保基金财政专户;二是通过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整治、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

(2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医保局党组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力度不够,2019年以来未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部署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医保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局党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中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于202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汇报,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2)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3名班子成员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1名班子成员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述职述责内容年年雷同,存在应付思想。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写入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长签订2023年度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年底纳入考核内容;二是202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分析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由党组书记负责对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认识不充分、材料质量不高的责令重写,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

(23)针对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医保局制定的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清单,未明确党组及其书记和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24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传达县委相关会议精神,部署我局相关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长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明确党组及其书记和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4)“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力度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在全体会上普遍性的提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少,工作抓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和下属人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做到真管真严,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任前廉政谈话、集体约谈、节日恳谈会等集体约谈活动。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5)内控机制形同虚设。县医保局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多处加油和维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居高不下,2019至2021年分别为15995元、39562元和46179元。  

整改成效:一是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用车、加油、维修审批制度,降低公务车辆运行开支,防范廉洁风险;二是严格落实定点维修制度,明确费用结算、维修时限等事项。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6)针对领导班子管党治党不严问题。医保局2021、2022两年来受处分事件屡有发生,受处分4人次。2021年4月李某被给予撤职处分,2021年8月赵某、夏某2人被给予警告处分。

整改成效:一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修订完善《中共范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范县医保局工作规则》,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开展上党课、看警示片、开展廉政教育参观活动等,对干部职工实行警示教育,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及时对受到处分有关人员问题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管。加强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民生问题和涉及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7)针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深入问题。医保局2022年4月15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党员大会,无相关民主生活会材料,也未对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定落实整改措施。2022年医保局未开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追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反馈问题对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有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对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追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补课”,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提意见,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深入。

(28)针对下属单位廉洁从政监督不力问题。2022年该单位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张某,因违反廉洁纪律被撤职和开除党籍。

整改成效:一是对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摸排,对每一个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股室;二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谈心谈话,从严从实加强管理;三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机关理论学习计划为载体,组织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理想信念、党规党纪、从政道德、岗位廉政等方面的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9)针对信访投诉量较大问题。2021、2022年医保局共处理12345政务热线和县长信箱转办的群众反映医保政策、医保药品购买和涉嫌欺诈骗保等举报投诉件共150余件。

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做好“百县千乡万村”医保政策宣传宣讲,积极开展医保政策“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等媒介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让老百姓了解医保政策、掌握医保政策、善用医保政策;二是充分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作用,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交办工作。不断丰富拓宽反映问题的方法渠道,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医疗保障工作的浓厚氛围。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0)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行政服务中心因工作纪律被大象新闻报道后,县纪委2022年2月7日进行核实,发现医保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某迟到并早退。2022年11月29日下午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局史某脱岗玩手机。

整改成效: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制度,设立窗口负责人进行带班,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同岗替代制度(设置AB岗)、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要求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考勤管理制度,推行用制度管人;三是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某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在大会上公开检讨并扣发3个月文明奖。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政服务大厅史某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1个月文明奖。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1)针对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力度不够问题。2023年1月6日巡察组听取县医保局党组工作专题汇报会时,医保局未通知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

整改成效:一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对“三重一大”等重大工作决策部署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二是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报告相关工作,接受监督指导。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作风建设工作不严不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32)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县医保局党组形式主义整治不力,存在材料照抄照搬、承诺书未签字等形式主义问题。如2020、2021年照抄照搬上一年工作总结,只改数据,其他内容大部分雷同。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坚持不懈改文风转作风,狠纠文风不实、照搬照抄、抄袭拼凑等形式主义问题,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文化自信;二是举一反三,认真对相关资料进行梳理,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做好每次资料的总结上报工作。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3)医保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目前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只设置到县级,乡村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尚未解决。

整改成效:一是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大力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不断推进服务下沉,让群众办事更加简单便捷;二是扎实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结合专报要求,积极请示领导推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网络体系建设。依托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以及村卫生室等基层工作站点,推进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端口前置、经办关口前移。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等业务下沉至全县587家服务站(点),将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慢性病鉴定业务下沉至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让群众享受“家门口”的医保服务。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4)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医保政策知晓率还不高,群众了解我县医疗报销、救助、转诊转院等政策的渠道少。2022年“12345”政务热线转办的55件事项中,求助咨询类占比93.5%。

整改成效:一是紧紧围绕今年4月份开展的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按照线上线下、普法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政策横幅、设置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拍摄普法短视频等形式,充分宣传医保政策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发出医保声音,讲好医保基金监管故事,促进我县医保基金使用更加规范、安全、有效;二是通过范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群和微信公众号,不定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三是持续做好“百县千乡万村”医保政策宣传宣讲,积极开展医保政策“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等媒介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让老百姓了解医保政策、掌握医保政策、善用医保政策。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5)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慢作为问题。未严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群众医保报销方面存在慢作为问题。巡察期间龙王庄镇群众万某反映2022年4月份住院费用未报销问题,交办医保局后,至巡察结束,该问题仍未解决。县医保局开通了服务窗口电话呼入多元化转移业务,但在网络问政中仍有网民留言电话打不通,影响办理转诊手续。

整改成效:一是深化医保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延伸医保信息平台服务深度和广度,持续深化平台全业务全流程应用,大幅提升平台对全县医保工作的支撑作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更多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二是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平台网厅等推广力度,拓展推进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医保服务终端应用,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三是根据龙王庄镇群众万某反映情况,举一反三,责成相关股室组织专班人员查找因贫困户身份发生变动和银行一卡通系统关闭等原因,导致住院报销费用及政府兜底费用应报未报人员名单。经认真审核,发现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9人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费用124314.95元应报未报。为确保该批资金发放到位,协调通过县第一、第二医疗健康集团代发户协助代发,该批资金已于2023年1月11日全部发放到位。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36)重复报销差旅费。县医保局张某在同一天前往两个不同地方出差,重复报销差旅费640元。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清退重复报销费用。对涉及重复报销的640元费用,于2023年3月14日进行了清退,并缴存单位账户,严格履行报销审签程序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监督,严格财务制度落实。修订完善《范县医保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把关,明确办公室财务对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违反财务制度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7)票据不合规。县医保局把关不严,利用过期发票报销费用,涉及金额2770元。如2020年4月马某报销办公用品所附发票为2018年4月印制。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重新修订完善《范县医保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二是明确办公室财务对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负责。报请领导审批前,由财务人员全面审核报销费用及所附单据是否符合规定、发票是否符合规定等,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符合规范的单据坚决不予报销;三是整改清退过期发票报销费用。对涉及过期发票报销的2770元费用,于2023年5月30日进行了清退,并缴存单位账户,严格履行报销审签程序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

(3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2019年7月至2022年10月共召开95次党组会,其中通报大额支出情况11次,未进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和表决。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制定《中共范县医保局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严格按规定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性、科学性、制度性;二是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党组会议,事先将议题与派驻纪检组沟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充分讨论研判,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对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未按照“兰考标准”开展工作。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缺少谈心谈话记录,组织生活会缺少谈心谈话记录和个人剖析材料。

整改成效: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兰考标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流程,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归档会议材料。于202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形成高质量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审核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实报告,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完善谈心谈话材料。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规范。

(40)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严格。医保局党组违反“三定方案”规定超职数配备了干部3名、超审批权限增设了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管股。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进一步加强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三是经积极协调争取,2023年4月24日,县委编办已批复同意县医保局增设基金监管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有关文件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坚决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办事。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1)基金监管力量薄弱。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管股共有4名正式人员,平均年龄51岁,缺少财会、法律、计算机等方面专业人员,不能有效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选拔专业人才力度。积极与县委编办结合申请事业编、公务员指标,选拔财会、法律、计算机等方面专业人员,吸收新鲜血液,充实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管队伍;二是实行传帮带,推动迅速成长。健全人才规划和培养机制,根据工作性质和需求,将各年龄段、各知识层次干部重新配置,充分发挥老同志的聪明才智;三是制定培训计划。通过理论学习和参加省、市局培训等各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和省、市局相关规定,建章立制,培养政治过硬、专业性较强的医疗保障队伍。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3.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2)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会与行政会议混开混记,2019年以来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一次。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出台了《范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程序,避免党组会与业务会议相混同。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3)党组指导作用弱化,党支部工作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无签到记录4次,记录时间与签到时间不符2次,实到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3次,时间逻辑错误1次,如2022年“三会一课”记录时间是2022年4月4日清明节假期。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体职责。研究出台了《范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党建任务,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二是规范党支部工作。研究制定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4)党费缴纳管理不规范。党员交费登记表未登记康某交费记录,张某2022年4月份被开除党籍,交费登记表登记仍交党费至12月。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机关党费收缴管理,明确支部组织委员“党费收缴”的直接责任。坚持每月在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足额交纳当月党费,每季度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二是规范党费收缴记录本记录内容,执行按月足额缴纳制度,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按照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按时足额上缴党费。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干部担当作为不够过硬。

(45)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不明确。医保局党组将办公室工作职责分解,由三名副局长分别分管。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对分管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职责,落实到位,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了《范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二是加强对确保《中共范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范县医保局工作规则》的学习,班子成员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齐心协力,把事情办好。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6)主动作为不够。县医保局在基金监管方面主动性不强,70%案件线索被动接收。2021年至2022年8月,共行政处罚33起,其中23起为市审计局移送。

整改成效:一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高标准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医保、检察、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公安部门联合转发了《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濮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与财政部门联合转发了《濮阳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了《范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关于聘请吴海英等30名同志为范县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的通知》;二是继续加大对大数据分析的应用,严格查处医疗机构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限制支付收费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串换收费等欺诈骗保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充分发挥12345政务热线作用,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交办工作。今年共处理12345政务热线转办的举报投诉21件,处理率、回告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7)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形同虚设。2021年县医保局制定了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和聘用了3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但医保局未召开过座谈会,向社会监督员通报基金运行情况,征询医保基金监督的意见和建议,社会义务监督员也未实质性开展工作,未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主动邀请4名社会监督员参与3月份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二是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全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邀请6名社会监督员参加,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四)落实巡察和审计整改要求不力

1.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48)巡察整改不力。十四届县委巡察发现的医保局党组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超审批权限增设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管股未整改到位。2021年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无谈心谈话记录。2021年和2022年未按巡察整改要求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

整改成效:一是增强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精准把握巡察是政治巡察的定位,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二是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定期分析研判具体问题和整改进度,推动整改取得成绩成效。2023年5月3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股级干部配备任命,严格按照《范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范办文〔2019〕37号)和《中共范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医疗保障局增加内设机构的批复》(范编办〔2023〕15号)文件精神,配备6名股级干部。经积极协调争取,2023年4月24日,县委编办已批复同意县医保局增设基金监管股。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长之间也进行了谈心交流。按照巡察整改要求,2023年3月24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长签订2023年度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年底纳入考核内容。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49)审计整改不到位。医保局党组未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14岁以下儿童看病起付线减半资金共8人合计2600元未及时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查找自身的不足,及时改正;二是责令相关单位将涉及14岁以下儿童看病起付线减半资金2600元及时退回医保基金账户;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数据定期进行安全研判,确保医保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50)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问卷中张某、史某、郭某、康某四份问卷字迹完全雷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打折扣,缺少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堆,立即整改。为今后党的教育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支撑;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和安排,开展补课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2.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51)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党组重视不够,持续整改质量不高,长效机制不完善。2021年、2022年仍然存在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机构编制规定不严格、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整改。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要求,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二是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紧迫感,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同时做好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等结合起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按期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但距离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与医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全县各项医保事业取得新成绩。

(一)巩固成果,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持续推进的事项,要按照要求,积极抓紧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边改边完善边提高,紧扣整改目标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修改完善整改措施。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三)统筹兼顾,推动医保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坚持整改工作同医保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注重整改成果运用,以整改促发展,以实践检验整改成效,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医保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8686077     ;

邮政地址:范县人防大楼9楼905室;

电子邮箱:fxylbzjbgs@163.com。

 

                                                                                                                                                                       中共范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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