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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范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组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范林〔2022〕74号 

中共范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组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5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表面化。一是未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学习内容把关不严,领悟不深,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如范林〔2020〕1号文件记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篇没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26名中层以上人员问卷调查,23人对“两个确立”是哪次会议提出的回答错误。二是学习要求不严不实,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与学习计划不相符,学习内容不一致,有的没有学习时间。个别股级干部2021年学习笔记字体前后不一、明显代抄代写。三是学用结合不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学习贯彻不深入,与自已的本职工作结合不够好,不能做到学以致用如对26名中层以上人员问卷调查、14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断“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不掌握。甚至有个别同志不知道植树节是哪一天。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每周四能力作风大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等理论知识的学习。二是制定了提醒谈话制度,对学习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教育,针对问题帮助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思想认识。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将全局股室划分为8个学习小组,开展分管领导对组长、组长对组员之间的谈话,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意识进行再强调。三是制定了学习督查方案,开展了2次学习督查,加强对学习成效的检查,防止“拿来主义”和学习走过场。7月15日由王继德同志带队,林业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对各股室内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8月22日,王继德同志带领督查室对各股室进行督导。四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机关人文素质。设置了机关“文化墙”,增加党史学习、党建、红色精神、新发展理念、廉政教育、林业工作成效等5大专题板块,营造了干净整洁、和谐发展、健康向上的浓厚林业融合氛围,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政策落实部署有偏差的问题。一是林业特色种植项目论证不充分建设质量不高,带贫作用发挥不明显。如2019年财政资金9.38万元为陆集乡王子于村林果基地建设机井等配套基础设施,巡察组实地察看,基地200亩苹果苗存活不足20亩,配套建设的3眼机井质量不高,仅有1眼能正常使用。2019年财政资金123万元为颜村铺乡卓高王村桃树种植项目建设保鲜库等配套基础设施,至2022年5月,460亩桃树、梨树由于水灾以及管理维护等问题已经荒废,价值71.62万元的保鲜库闲置。二是未按要求开展林业生态省绿化提升工程,苗木分配随意性大,未有效发挥专项资金效益。2018 年县林业局使用林业生态省绿化提升工程专项资金29.78万元,购买苗木分配给杨集乡、龙王庄镇、辛庄镇,未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范县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也未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实行“以奖代补”,苗木分配后由乡镇自行栽植,县林业局未进行验收考核。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县林业局林业特色种植奖补实施方案》,及时督导工作进度,并积极与颜村铺乡分管领导和项目有关企业主体对接,目前,位于卓高王村的桃树种植基地配套设施保鲜库,已经正常使用。保鲜库的积极利用,为后续林果、蔬菜的储存和保鲜提供方便,为项目持续产生效益奠定保障基础。7月5日,对王子于村的机井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能使用的机井进行了维修。目前,三眼井已维修完结,可满足林果生产正常使用。二是科学分配造林绿化面积任务数。根据各乡镇面积、适宜栽植面积等,制定造林实施方案。三是造林绿化任务分配后,县林业局成立督导组,精心指导各乡(镇、办)造林绿化,绿委办定期对造林进度及造林质量和造林存在的问题印发造林绿化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造林进度及苗木养护,确保成活率及保存率。四是为全面推动林业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制定了《范县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验收各乡(镇、办)及县直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3、牵头工作推进力度较弱的问题。一是绿委办职责发挥力度不够。设在县林业局的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挥绿委办职能,全面协调绿化工作不到位,站在全县的高度推动造林绿化工作较少,对各绿委成员单位工作督导检查少,对各乡镇评比考核少,通报问责少。2019年至2021 年,以县绿委办的名义对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进行考核通报仅有2次。二是林长制工作推进待加强。2021年11月我县林长制工作正式推行,虽然我县完成了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的建立、出台了配套制度、但林长制信息平台未建立,森林资源管理全覆盖, 上下衔接动态管理的林长制责任一张图和林长制网络化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县绿委办职能,制定造林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办)和绿化成员单位去冬今春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全面督导考核验收,并通报了考核结果。二是每年召开造林绿化会议,动员绿委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办)积极科学谋划造林绿化项目,并给予指导意见。三是大力推进林长制工作进度。林长制智慧平台已建设完成,完成野外摄像头安装30个,并调试完毕,完成了对干部职工的操作培训,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生态护林员监管薄弱的问题。一是存在形式主义。如2020年印发《范县生态护林员工作考核办法》(范绿〔2020〕3号),对护林员的考核程序、内容以及奖惩措施进行了细化量化,但未严格落实,巡察组未见到落实该考核办法的相关资料。二是有的护林员在岗履职不到位。如巡察组走访颜村铺乡卓高王村的3名护林员,均对护林员职责不清楚,没有日常巡护记录;陆集乡石大庙村护林员胡某某不清楚管护区位置和林木数量。三是对护林员信息审核不扎实。县林业局对乡镇选聘的护林员审核不细,核实信息不全面。巡察组现场查看陆集乡护林员申请资料,合同均无日期无签字,有的申请资料错误明显。如护林员张某某是王耿白村人,其申请表、公示、合同均填写是张河涯村人。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林调队及各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学习考核办法。县林调队派出专业技术小组先后到14个乡镇办开展专题会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范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通过学习,提升了专业技术人员对生态护林员的管理能力。二是各乡镇林业技术人员加强了对护林员职责和业务的培训。为确保全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2022年7月14日,县林业局安排林调队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各乡镇督导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和履职情况。通过实地检查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档案资料、培训开展、补助发放等情况,了解存在问题,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与指导,使其知晓管护区位置及林木数量,做到奖罚措施公平公正,尺度把握准确,便于考核兑现。对个别职责不清的护林员进行个别培训,让其加强学习护林员职责,做好日常巡护记录。三是加强护林员选聘审核力度,逐条对标护林员选聘标准,严格落实护林员选聘制度。督促乡镇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完善并加强保管护林员申请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

5、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一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清。如县林业局2019年和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林〔2019〕12、范林〔2020〕4号),制定了领导班子、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的责任清单,却没有制定党组书记的责任清单。二是“以案促改”工作抓得不实。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未充分发挥,建立长效机制不到位。如2018年以来,县林业局先后有8名工作人员因触犯党纪国法受到处理,巡察组未见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有关资料。三是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上级规定动作多,自主开展谈话、主动进行监督少,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大。

整改成效:一是办公室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了3次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文明礼仪知识活动、公文写作格式与排版、意识形态培训等,增强办公室人员办文、办会等业务能力。二是细化了2022年林业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组织全体股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学习。三是制定了“以案促改”工作计划。止目前,已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3次,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重点工作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汇报,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扩大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压力传导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韧劲不够、用力不足,压力层层递减,致使有的人员心存侥幸,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如养护队员陈某某多次开着“林政执法”标志公务车辆(豫J3377M)上下班,2021年7月26日被群众举报到县纪委监委,造成不良影响。二是抓早抓小做得不够好。对单位内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如森防站人员张某2017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2019年又因酒驾被查,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严明纪律教育不深入。对干部职工的生活圈、社交圈关注少,强化纪律意识措施少,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如县林业局驻龙王庄镇吴桥村原第一书记尚某某,不注重党性修养,违反生活纪律。四是知法犯法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执法人员不学法、不懂法,不注重自身作风建设,主要领导对不正之风听之任之不敢较真碰硬,致使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如原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某某安排林业局执法队3名人员非法拘禁辛庄镇村民王某某长达56小时,犯非法拘禁罪,2019年12月,其4人分别被判刑事处罚,在社会上影响深刻。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范县林业局巡察整改活动安排》,各股室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结合身边人身边案进行了个人剖析,并通过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专项整顿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开展了一轮廉政谈话。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分管副局长与相关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长与职工之间开展了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底线意识。三是利用能力作风大学习活动,开展2次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四是对违纪人员进行了处罚。养护队员陈某某多次公车私用,对其予以辞退,并对该队养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

7、造林绿化项目监管不深入的问题。一是苗木移栽随意性大,死亡率过高。如2021 年2月,从快速引线移植到板桥公园、范台梁驿站及王楼水美乡村的1048棵大叶女贞,巡察组现场核查发现,现存活不足100 颗,损失严重。二是绿化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苗木验收环节存在廉政风险。如绿化项目审计验收时发现,2018年范张公路绿化项目青皮垂柳报审工程量300棵,实测205棵,多计95棵。三是绿化项目重栽植轻后期管护。如2019 年实施的临黄堤绿化项目,2021年1月审计时发现,绿化苗木有部分干枯或死亡问题:巡察组现场核查时,也发现部分路段有大面积死亡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省、市政府对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各乡(镇、办)及绿委成员单位情况,科学分配造林绿化面积任务数,科学制定并印发造林实施方案,因地制宜,进行苗木配置。二是制定了《林业精细化管理标准》《范县林业局林木养护队伍管理制度》等,为进一步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保证造林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制定了造林绿化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督促各施工单位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确保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安排专人负责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对工程实施单位在工程实施中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协调现场有关施工单位的施工事宜。四是制定了范县林业局湿地中心档案管理办法,设立专门档案机构或明确档案工作负责部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积极支持和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能够满足电子档案管理需求的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确保电子档案管理安全。五是加强工程管理制度学习,各养护队每周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制度1次,止目前,各养护队共学习制度42次。督查室对各养护队进行不定时督查,确保各养护队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管理制度为准绳,干好本职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存在无事由列支、变通列支招待费现象。如2019年列支三笔招待费,金额为5668元、3970元、660元,分别计入交通费和办公费。2021年12月列支招待费5710元,无事由无接待清单。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如2018年12月15号凭证,列支租车费32800元,租车记录显示2018年1月至12月21次去省市开会学习,无会议通知、无会议内容。

整改成效:一是对巡察中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票据不完善情况进行及时清理核对,保证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并通过查阅老档案等找回了2019、2021年招待清单,下一步,财务室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对不完善的单据一律退回。二是财务室组织全股室人员加强《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止目前,集体学习4次,强化了业务能力。三是完善报销流程,组织多人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坚决退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党组规矩意识有欠缺。一是没有严格执行党组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五不直接分管”规定、没有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二是工作不严肃。如2018年9月3日和2019年11月18日的“信访立案请示”,签名为同一领导批示,但字体明显不是一人所写。三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19年县林业局财务年度预算和2019年1月支付濮范高速引线款1000万元,巡察组未见到“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利用能力作风大学习活动,开展了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杜绝代签行为。二是组织股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组议事规则要求、要点,提高党组议事规则的执行力,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是梳理议题决策流程。在规范决策程序上下功夫,明确需上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进一步完善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四是建立党组会议议题日常收集机制。每半月收集一次上会议题,由办公室汇总后送局党组成员审阅。五是及时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机关党建工作薄弱。一是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党员管理有缺失。如2021年6月房某某、李某某工作关系已转隶到县公安局,但党员组织关系至今仍在县林业局;党员崔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为退伍安置不在编不在岗人员,以上人员均很少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离退休和离岗人员参与支部活动少,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如巡察组随机电话询间4名党员,有3人不知道自己在哪个党支部。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范县林业局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党建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推进了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考勤管理。各支部党员组织活动时进行签到考勤,对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及时谈话提醒。对连续4次以上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作为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党章》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对于退休老党员采用送学上门或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渠道和结对帮扶措施,让流动党员和老弱病残特殊党员及时了解掌握“主题党日活动”动态,提高党员的参与率。

整改情况:已完成

1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如 2021年11月印发的(范林〔2021〕66号)文件,主题是2020年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计划,明显逻辑错误,还有“参加 610 办公室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等内容,“610 办公室”机构多年已不存在。二是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未如期开展,如2019年9月,县林业局移交给县自然资源局7宗林权登记资料,至今未确权,现有的国储林项目也未进行林权确权。三是工作作风浮漂。巡察组在查阅资料中,发现“范县林业局中央八项规定议案促改民主生活会总结报告”这一资料,篇幅2页半约1000余字,其中的文字错误多达 16 处,还有“审判”“司法”等文字。四是红头文件审核把关不严。两个文件共用一个文号,如2020年13号文号和2021年29号文号,同一文号印发内容不同的两个文件。

整改成效:一是调整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并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明确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文件的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文件一律不得印发。二是2016年6月,林权确权登记该项行政职权已移交至自然资源局。5月份,我局已向自然资源局申请确权国储林项目,由于自然资源局自身原因,至今未予办理。6月28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林权确权登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正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完善办理程序,积极推进林权确权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

12、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待加强。如2017 年县委第五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县林业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指出苗木存在重栽轻管现象。巡察组实地察看德商高速和县乡道路等绿化项目,还存在缺株断档情况,部分地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不高,树木养护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待提升。如林业局绿化项目审计报告(范审基报 〔2019〕19 号)指出苗木管护不到位,存在丢失情况。巡察组实地察看国储林项目,发现个别苗木绿化地块,上述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还需进一步加强苗木管理力度。

整改成效:一是由刘建华牵头进行了整改落实。组织养护队、施工队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统一加强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养护知识和技能,提高国储林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制定了国储林项目管理制度,由国储林办公室负责监督,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国储林项目,加强养护树木,保证成活率和保存率。三是对国储林地块、国储林养护队、施工队养护情况全面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国储林的养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四是对国储林缺株断档地块、成活率和保存率低的地块进行排查,制定补植台账,责令施工方保证今冬明春完成补植,确保造林成效。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统筹谋划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科学防治杨絮柳絮急需加强。我县杨树种植面积较大,每年的4月至5月,杨絮、柳絮就会漫天飞舞,容易引起过敏、呼吸道疾病等,给出行带来不便,还存在火灾隐患,今年此现象尤为突出,群众意见较大。县人大、政协议案也多次提出建议,此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二是林业龙头企业培育缓慢。林业产业发展总体上还存在规模偏小、龙头企业少、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三是缺乏清晰的造林规划。偏重于造林数量,造林质量注重少,绿化树种较少,适于绿化、美化的品种储备不足,对实际地形进行系统的勘查和研判不够,缺乏可操作性强的造林规划。四是林业有害生物尤其是美国白蛾疫情对我县林业生态安全依然构成威胁,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情况还时有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范县低产林改造实施方案,改用无絮杨、白蜡、楸树等树种,逐步替换有絮杨树,有絮柳树,改善人居环境。二是有目的的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目前,部分企业已达到市级龙头企业标准,已向市林业局申报完成。下一步,逐步向省级龙头企业培育。三是科学制定美国白蛾防治实施方案,由森防站牵头,组成专班严格开展专项普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有效控制了美国白蛾和杨树食叶害虫的扩散与蔓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林业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不够,对案卷文书内容制作不专业。如案卷中滥伐林木案现场勘查平面图的制作不精准,只标明相邻村路而没有道路名称,只标明林木滥伐现场与村庄的大致方位而没有准确位置和明确参照物。二是重处罚轻教育,没有把管理的重点放在教育和引导上,而是把罚款作为主要手段“以罚代管”。如滥伐林木案行政处罚内容是: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一停的树木并处滥伐林大价值三倍的罚款。执法案卷中仅有罚款单据,没有补种树木的相关资料。三是执法文书纰漏明显。有的案件定性不够严谨,制作的案卷不规范。如吕文增滥伐林木案(范林罚决字〔2022〕LJ020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均认定罚款金额为2000元,但实际罚款金额为2800元。四是执法卷宗鉴定报告涉嫌造假。如2022年部分案卷中记载对已毁林木材积及价值出具的鉴定报告,当事人未到现场鉴定。五是执法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县林业局下属两个执法队共有10名人员,有执法证的仅有2人,大部分执法队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形成案卷时存在借用有执法资格人员的证件组卷情况。如2022年以来的林业处罚案卷中均有执法人员祁某某的签字,经与本人核实自2021年至今没有参与过执法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案卷文书内容制作学习,学习先进单位案卷制作规范,并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学习了林业违法经典案例并进行了集中讨论。二是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外出学习外单位经验,提高业务水平,挑选出4名业务骨干同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一同到平顶山郏县自然资源局学习联合执法先进经验。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向村民进行法律法规讲解,重视对涉林人员的法制教育,树立正确引导方式。四是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通报巡察发现的执法、笔录、卷宗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执法业务学习,强化内部团结协作、健全台账,做好内业归档,强化廉洁自律,队内开展民主生活会。五是规范行政处罚法律规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内容严谨,行政处罚适当,行政处罚正当,组织队员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开展法律知识测验。六是规范卷宗整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整理案卷。七是制定案卷评查长效机制,由森林资源管理股组织人员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八是协调司法局对新加入的执法队员办理执法证,目前已上报市司法局,等待上级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党支部发挥作用较弱。一是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党员管理有缺失。如2021年6月房某某、李某某工作关系已转隶到县公安局,但党员组织关系至今仍在县林业局;党员崔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为退伍安置不在编不在岗人员,以上人员均很少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离退休和离岗人员参与支部活动少,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如巡察组随机电话询问4名党员,有3人不知道自己在哪个党支部。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根据工作变动等,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目前,已完成房某和李某的党组织关系转接。二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三是创新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手段,组织离退休老党员开展线上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5261117;

邮政地址:范县新区中原路与惠民街交叉口;

电子邮箱:fxlinye@126.com。

 

                         中共范县林业局党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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