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2021年第3号公告:范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范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年第3号
范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中共范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范县审计局自2021年8月16日至11月24日,对范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范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面临企业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多重压力,化工企业结构偏重,企业规模偏小,区域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偏大,交通运输结构单一。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包括严格环境准入、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环境管理、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扎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处理监管、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等牵头责任工作。
范县生态环境分局2018-2020年共收到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455.02万元,支付2911.2万元,结余543.82万元,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中央 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县级 资金 | 收入 合计 | 支付 合计 |
2018年 | 622.95 | 420 | 213.925 | 596.24 | 1853.12 | 1362.64 |
2019年 | 992.00 | 0 | 120.00 | 0 | 1112.00 | 388.74 |
2020年 | 361.00 | 0 | 61.90 | 67.00 | 489.90 | 1159.82 |
小计 | 1975.95 | 420 | 395.825 | 663.24 | 3455.02 | 2911.2 |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范县生态环境分局重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定措施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工业企业六项专项治理;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聘请空气质量管控第三方公司入驻;加大环保投入,购置环卫设备;开展重型柴油货车道路检测;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开展饮用水源地信息调查评估工作;对金堤河开展不定期巡查整治,封堵缺口;对农田退水开展总磷超标治理;完成黄河流域重点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全面排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但也存在空气质量PM2.5和PM10未实现双降、污染防治在线监测平台未充分发挥效益、千吨万人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空气质量PM2.5和PM10未实现双降。
2.企业污染源超标预警方面监管不力。
3.生态环境智慧管控平台未发挥应有作用。
4.“12369”热线举报管理不到位。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老城区地下水井群水质目标未完成。
2.开展千吨或万人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
(三)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7家涉及危险废物企业未备案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未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四)资金安排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滞留闲置未发挥应有的效益,涉及548827元。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环保执法个别项目存在以罚代纠问题。
2.行政处罚撤销未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四、审计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范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正在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