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范县关于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市委《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择优比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部署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眼今后5年、10年乃至更长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全县范围内择优比选、培养选拔一批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具有一定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强化实践锻炼,搭建成长平台,激发队伍活力,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范县绚丽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比选计划
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从全县择优比选10名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任乡科级副职或晋升相当层次职级,定岗后直接安排到大气污染防治、万人助万企、信访、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应急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一线实践锻炼,期限为2年。
三、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比选资格条件
1.范县在编在岗的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任一级科员不满2年的需工作年限满4年以上(工作年限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规定认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龄。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除外)。
(二)不得参加择优比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推荐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范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范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汇总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一般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如实提供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将报名登记表及其它有关材料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二室。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8:00-12月14日18:00。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名人员有关信息真实性负责。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比选名额。
(三)笔试。笔试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面试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成绩之和,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考察100分。以适当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业绩展示评比、民主推荐和测评,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政治素质存在问题的、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确定人选。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考察得分×30%即为应试者最终成绩,笔试、面试、考察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等信息将在范县党建公众号发布。
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提出拟提拔任乡科级副职或晋升相当层次职级初步人选;进入考察但没有选任的人员,纳入县优秀年轻干部库管理,由所在单位安排重点岗位进行锻炼。
(七)履行任职程序。
1.根据职务(职级)职数空缺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拟提拔任乡科级副职或晋升相当层次职级人选进行定岗定位。
2.进行任前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讲清楚意义、政策、程序和纪律,动员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积极踊跃参与,在竞争比选中展现新形象,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本公告由中共范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3-5269380
咨询邮箱:fxgbez@126.com
监督电话:0393-5266062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