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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若干措施的紧急通知
2月25号,我县召开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会议。
县领导惠晓杰、王建斋、杜晓玲、刘波、县政协党组成员、县教育局局长黄守月出席。
县委副书记惠晓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绝不能有丝毫麻痹思想,必须要持续发力、严防死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科学研判防控形势新变化,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控措施,精准高效抓好落实。
惠晓杰强调,疫情防控是一场危机,也是一场大考。我们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把耽误的时间补上来、把落后的工作赶上去。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市委要求,将疫情对我县的负面冲击降到最低,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建斋就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副县长杜晓玲主持会议。
县政协副主席、卫健委主任刘波传达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严防输入若干措施的紧急通知》。
关于实施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严防输入若干措施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 随着各行各业加快复工,以及县内各交通卡点撤销,外部输入性发 生的风险加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2 月 23 日在统筹推进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落实“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根据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居民小区(村)管控措施
(一)对有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区 (村),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出入口排查,严管外来车辆, 非必需不得进出;严管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得入内;严管住户外出, 药品和生活必需品等尽量以采购配送等方式进行;对进出人员进行 体温检测。对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居住的楼宇、村 庄、庭院、家庭进行全面消毒。对确诊病例居住的楼宇(胡同), 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实行 14 天的全封闭管理,疑似病例排除当日其居住的单元(院落)解除封闭。对治愈出院的确诊 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实行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 隔离医学观察到期人员、排除疑似出院人员仍需居家隔离 14 天。 对留观患者的家人实行居家隔离,留观期小于 14 天的,随留观患 者出院解除隔离,留观期超过 14 天的,按 14 天执行,转为疑似、 确诊病例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无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区(村), 不得撤销出入口值守队伍。商住小区由责任单位、住建局、物业负责,单位家属院由隶属单位负责,组织和个人开发的小区由所属乡 (镇、办)负责。小区(村)居民凭“健康绿码”(二维码)、“一区一码” 或属地乡(镇、办)认可的证明可以正常出入。非本小区(村)居民进入必须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绿码”(二维码)或健康证明,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出。
(三)严格对外来人员排查和管理。坚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来濮返濮人员进入范县后,必须在两小时内向所在居民小区(村) 报告。来自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必须隔离 14 天。来自其 它地区持有健康证明的人员无需再隔离观察;无健康证明的人员须 隔离 7 天。对需办理健康证明的人员,乡(镇、办)、基层医疗机 构应积极为其提供便利服务。
(四)加强城中村、产业集聚区附近村及租赁住房户的管理。 各出入口必须要有人员值守检查,对租赁住房户逐一登记、严格排 查,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执行本通知(二)相关要求。租住房屋者 须持有健康证明、且经过测量体温正常。
(五)规范居民小区(村)居民就诊。所有小区(村)居民出 现发烧、干咳、呼吸困难、乏力等疑似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居民小 区(村委会)报告,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或村医引导下有序就诊, 防止出现误诊、漏诊现象。对隐瞒病情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 还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各村卫生室、私营诊所暂不恢复营业,各类药店不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密切关注确诊病例治愈 者、疑似病例、正在隔离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 送诊。
(六)全体城乡居民要开展清洁活动。要对室内进行“翻箱倒柜”“搬家式”卫生大扫除。对桌椅门窗全面擦洗,对无用物品清理 外运,对衣物、被褥阳光暴晒,对厕所、卧室等重点部位全面消毒, 鼓励利用阳台、庭院等空间养花种菜、美化环境、释放氧气、调节 心情。
(七)居民小区(村)居民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疫情风险并 未过去,非必要不出入居民小区(村),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 出门戴口罩,在家勤洗手、多通风。
(八)发挥居民小区(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 范作用。严格落实“一个支部五个岗”活动精神,完善农村村、组、 户“三级网络”体系,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企业管控措施
(一)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开工、谁负责”原则,全面落 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 到位、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卫生疾控部门可以实行一票否决。 各类企业要按照濮疫情防指〔2020〕41 号文件规定,坚决做到人 员隔离到位、测量体温和防护到位、场所消毒到位、错时就餐到位。
(二)准确掌握所有员工的健康情况和往来情况。企业要建立 返岗职工“花名册”,推行“健康绿码”,并确保返岗人员健康绿码或 健康证的真实性。实行“健康证”互认制度,无健康证明的隔离期到 期方可返岗。
(三)厂区实行封闭管理。非本单位车辆、人员严禁出入。有 业务来往的车辆、人员实行区域分界隔离。每天上班前对员工进行 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置。员工全程佩戴口罩。 每天定时对厂区、经营场所、建筑工地,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签字上岗和“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对就餐、住宿区域要加强督导检查,扩大人员间隔,保持空气通畅。
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措施
(一)加强人员管理。仍滞留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尚未返范、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其他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向单 位报备后暂不返岗。湖北省之外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返范人员,要向乡镇、单位“双报到”,并持健康证明上岗;未持健康证明的要落实 居家隔离 7 天或 14 天的规定,无异常情况方可上岗。
(二)落实防控措施。对进出办公场所的人员进行登记检测。 工作人员上班佩戴口罩,见面不握手,不聚集、不串门,勤洗手、 多通风。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机关食堂实行错峰就餐、 分散用餐。
四、公共交通管控措施
(一)加强车站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公共交通负总责,配 强交通运输中的疫情防控力量。加强对汽车站、公交车站、长途车 站等场所的消毒,确保车站干净整洁。设置热成像检测仪等体温检 测仪器,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
(二)加强车辆管理。对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途车等 车辆严格执行一天不少于一次消毒作业,尤其是对门把手、方向盘、 坐垫重点消毒,达不到条件的不能上路,确保车辆安全整洁。
(三)加强司乘人员管理。县际以上客车必须落实人员测体、 隔位乘座,公交车必须按位就座。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营业性场所防控措施
(一)落实经营性场所法人负责制。所有经营主体,开业前需 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并制定经营场所消毒消杀计划,定 期进行清洁消毒;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等重点部位需增加清 洁消毒频次;直接接触食品的器具,需定期清洁消毒;每个经营场 所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入口。经营场所因防疫措施不到位造成集聚性 传播的,企业法人依法承担责任。
(二)实行从业人员疫情信息调查全覆盖。对从业人员做到信 息登记、健康监测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调查无遗漏,特别是对疫情 严重地区返岗的人员,要重点排查,及时上报。
(三)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必须落实勤洗手等防护措施。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顾客之间、顾客与顾客之间必须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四)严格落实顾客进店前体温检测。经营场所要严禁发热者、 未佩戴口罩者入店。要暂停营销推广活动,采取排队、限流、分流、预约专供等措施,维护良好购物秩序,避免人群扎堆聚集;各销售 商品要尽量避免人体直接接触,防止交叉感染。
(五)暂缓部分经营市场主体营业。在疫情期间, 活禽及活 体水产品交易市场仍然采取关闭措施。在学校正式开学之前,校 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准复课。全县各类网吧需暂缓开业。影院、 KTV、游乐场等人员聚集性娱乐场所应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复 业前准备工作,待符合条件后方可营业。 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