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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

范县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6年至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范县审计局 作者:范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7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范县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6年至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24号(总第135号)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7月5日,范县审计局对范县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2016年至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县委农办2016-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共计4600000元,整合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300000元,其余300000元由县委农办拨付到张庄乡和陆集乡。
       2015年底县委农办结余资金5213412.28元,2016年-2017年县委农办用2015年结余资金补贴了12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拨付资金共计1800000元;实施了陈庄镇荷花园和王楼镇东张村的污水处理项目,支付资金1700000元;支付濮城阳光新城项目尾款401624.7元;2016年县财政收回结余资金111787.58元,至2017年年底结余资金1158050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委农办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收支情况,项目建设基本达到了美丽项目建设的目的,但也存在着企业套取资金、项目未发挥效益等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四个项目未投入使用,致使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319.8万元
      (二)项目施工、第三方结算管理不规范,未发挥应有作用
      (三)监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监理义务
      (四)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158050元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15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相关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并建议范县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科学安排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制定措施切实解决各种内部监督缺失、内部监督不到位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范县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收到审计报告后,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讨论和分析,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审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逐条积极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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