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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

范县2017年度农业和畜牧业项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来源:范县审计局 作者:范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范县2017年度农业和畜牧业项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18年第22号(总第133号)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范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529日至629日对范县2017年度农业和畜牧业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范县农业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局”)和范县畜牧局(以下简称“县畜牧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已作出书面承诺。范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县农业局和农业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县农业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农业发展规划股、农村经济监督股等,下设范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种子管理工作站等二级机构。

县农业局管理的专项资金涉及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农业生产救灾、农业技术推广、农业高产创建、农业综合开发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土地确权等。2017年初,农业各专项资金余额为1562.42万元,当年收到上级拨付专项资金659.7万元;2017年度县农业局支出专项资金785.74万元(支出往年资金752.2万元,支出当年收到的财政资金33.54万元),财政收回259.57万元(含转入粮食风险金专户192万元),2017年末结转专项资金1176.81万元。

(二)县畜牧局和畜牧业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县畜牧局设畜牧股、防检股、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牌子)、动物卫生监督所(挂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牌子)等机构,分设6个区域中心、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在职财政人员有4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1人。

县畜牧局管理的专项资金涉及现代农业发展畜牧产业类项目资金、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生态畜牧建设奖补资金、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补助资金、生猪屠宰环节病虫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等。

2017年初,县畜牧局各专项资金年初余额为668.22万元,当年畜牧局收到上级拨付专项资金317.48万元(不含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质保金15.94万元)。

2017年度县畜牧局共支出专项资金554.18万元。其中:支出往年资金438.28万元,财政收回结转2年以上存量资金23.55万元,支出当年收到的财政资金92.35万元,2017年末结转专项资金431.5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农业和畜牧业专项资金对提高我县粮食和畜禽肉蛋产量和质量,促进农民和企业增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尚未形成高质量的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也未真正发挥农业和畜牧业龙头企业带动示范作用,还存在着资金闲置,未能发挥资金效益、项目建成后闲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应予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出的主要问题

(一)闲置专项资金1608.33万元,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两个畜牧产业类项目闲置,未能发挥项目预期效果,涉及资金363.23万元

(三)生猪养殖场选址把关不严 ,导致项目无法继续生产

(四)挪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25132.8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范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相关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并建议范县农业局、范县畜牧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不得超预算、调剂使用预算,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县农业、畜牧部门应积极作为,科学谋划,避免资金闲置;县农业、畜牧部门应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服务,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使项目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县农业、畜牧部门应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养殖,拉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抗风险能力。

五、审计整改情况

范县农业局、范县畜牧局收到审计报告后,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讨论和分析,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审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逐条积极整改。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

 

 

范县审计局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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