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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院纪检组五项措施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为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有效开展,县纪委驻法院纪检组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纪委和县纪委的有关文件和要求,通报在濮阳市特别是在法院系出现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以案促改作用,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纪委和县纪委的有关文件,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警示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发放到法院各个部门,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三是进行节前廉政提醒。在法定节假日前,通过召开廉政恳谈会、发送信息等方式,督促干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消费等问题,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日。
四是签署《承诺书》。针对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较为常见且屡禁不止的问题,纪检组组织全院干警签署《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不瞒报、不迟报、不虚报;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自觉接受和配合组织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五是抓好监督检查。对全院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力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谈话、早提醒,对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及时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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