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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业务办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一、业务项目: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政策要求: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

办理程序:单位呈报职工档案一养老与失业保险股初审合格一合格人员报局长审批一报市局审批一市局审批合格一报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核算工资

办理时限:每月申报一次每月审批一次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养老与失业股

联系人:何冬梅

电话:13939330551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0楼1014

二、业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手续办理

政策要求:《濮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办理程序:l、单位参保申报;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所审查;3、审批同意。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所

联系人:牛朝霞

电话:1503938166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9

三、业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政策要求:范政办[2007]191号

办理程序:l、手续申报;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所核定;3、开具结算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所、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共同签字。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所

联系人:牛朝霞

电话:1503938166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9

四、业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手册办理

政策要求:《濮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办理程序:1、提供缴费手续、缴费人员照片;2、填写养老保险手册基本情况及缴费信息;3、压盖有关印鉴。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所

联系人:牛朝霞

电话:1503938166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9

五、业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政策要求:《濮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办理程序:1、手续申报;2、办理手续;3、转出。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转出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所

联系人:牛朝霞

电话:1503938166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9

六、业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保险待遇发放

政策要求:国发(1978)104号文件

办理程序:单位申报一初审备案一研究审批一汇总拨付一首次发放

办理时限:当月5日前报来的各类保险待遇手续当月发放;当月6日后报来的次月发放。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所

联系人:牛朝霞

电话:1503938166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9

七、业务项目: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核算

政策要求:(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2)《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办理程序:当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后,由职工所在单位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企业退休人员通知单》,到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退休待遇核算,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根据国家关于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和参保职工的具体信息,核算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银行卡折方式直接进行养老金发放。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赵智亮

电话:13939308818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7

八、业务项目: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请

政策要求:《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办理程序: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离退休人员亲属应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由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填写《企业离退休(职)死亡人员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到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申请办理死亡待遇结算手续。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赵智亮

电话:13939308818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7

九、业务项目:企业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申请

政策要求:《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办理程序:离休人员死亡后,离休人员所在单位到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审批,符合遗属生活补助费领取条件的,填写《企业离休人员供养亲属基本信息登记表》到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申请办理遗属生活费结算手续。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赵智亮

电话:13939308818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7

十、业务项目:企业在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处理

政策要求:《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办理程序:1、参保单位或代办人到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核对历史缴费信息及个人账户记录情况,并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2、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提供相关资料及个人账户对账单到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终断登记手续;

3、参保单位或代办人办结手续后,返回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填写《养老保险退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处理申请表》;

4、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打印《养老保险在职一次性待遇计算单》;

5、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签字后,进行支付金额。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赵智亮

电话:13939308818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7

十一、业务项目: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政策要求:《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出具《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受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

3、审核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将《联系函》在15个工作日内邮寄到参保人员原参保社保机构;

4、原参保地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邮寄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5、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来的《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核对,核对无误后10工作日内办理接续手续;

6、由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赵智亮

电话:13939308818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7

十二、业务项目: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政策要求:《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1、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核对转出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然后核对《信息表》记录内容是甭正确;

2、根据个人对账单和《信息表》制作《转移人员汇总表》,报主任签字后,将个人对账单、《信息表》和《转移人员汇总表》传送中心财务室;

3、财务室接到参保管理科传送的个人对账单、(信息表)和《转移人员汇总表》之日5个工作日内,按照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开户名称进行转移基金总额的划转;

4、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将《信息表》邮寄给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5、终止转出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保留备份。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赵智亮

电话:13939308818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7

十三、业务项目:参保登记

政策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办理程序:参保人一劳保所初审一劳保所上报信息一居保中心复核

办理时限:每月月初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宋彪

电话:13781333696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2楼1204

十四、业务项目:16-59周岁人员养老金征缴

政策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办理程序: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征缴

办理时限:每年征缴一次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宋彪

电话:13781333696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2楼1204

十五、业务项目:60周岁以上人员待遇发放

政策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办理程序:参保人—一劳保所初审—一劳保所上报信息—一居保中心复核

办理时限:每月25号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宋彪

电话:13781333696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2楼1204

十六、业务项目:领取待遇资格生存认证

政策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办理程序: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待遇资格生存认证

办理时限:每年4月份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人:宋彪

电话:13781333696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2楼1204

十七、业务项目:职工重症慢性病复查

政策要求:《范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填写《范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近期检查报告、诊断证明、2张照片,到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医疗与工伤保险股

联系人:毛重朝

电话:1384930048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9楼902

十八、业务项目: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

政策要求:《范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填写《范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住院病历、诊断证明、3张照片,到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医疗保险中心

联系人:毛重朝

电话:1384930048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9楼902

十九、业务项目:居民参加医保

政策要求:濮政[2008]47号

办理程序:户口本、身份证、其他材料(低保证、重残证、学生证)

办理时限:每年8月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医疗保险中心

联系人:张义亮

电话:13781331296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3

二十、业务项目:基本医疗划转个人账户

政策要求:国务院第375号办理程序:凭银行缴费回单

办理时限:到帐后7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医疗保险中心

联系人:张义亮

电话:13781331296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3

二十一、业务项目:转外地医院住院费用报销

政策要求:(范政办[2006]43)办理程序:携带医保IC卡、转院协查表、转院登记表、医约费汇总清单、病历复印件、出院证、发票、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或本人银行卡(存折茸页)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自接收次日起3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医疗保险中心

联系人:张义亮

电话:13781331296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03

二十二、业务项目:参保职上补办医保IC卡

政策要求:范政办[2006]43办理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代替补办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挂失人身份证,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电子信息政务中心

联系人:王连臣

电话:13949705663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2楼1209

二十三、业务项目: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政策要求:濮阳市人民政府2号文办理程序:参保单位职工携带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出院证、费用总清单、发票、单位证明前来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工伤生育所

联系人:徐龙旺

电话:1384933988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11

二十四、业务项目: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政策要求:国务院第375号令办理程序:携带《工伤认定书》、发票、出院证、清单、病历复印件,到工伤保险所办理

办理时限:市局审批后即可办理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工伤生育所

联系人:徐龙旺

电话:13849339889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1楼1111

二十五、业务项目: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办理

政策要求:《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办理程序:只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于终止或者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和终止或者觯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手续报送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何依法破产、撤销、解散的,由其清算组织或者主管部门向失业保险所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并帮助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同)起六十日内,到失业保险所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失业保险中心

联系人:李虎

电话:13693930333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12楼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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