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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范县

驻农业局纪检组坚持“十带头”严格遵守“十不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为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系统以案促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迅速行动,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范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范县纪检监察干部“十带头”、“十不准”规定》。

会议要求,驻农业局纪检组全体人员,要坚决坚持“十带头”,规范和约束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的行为,牢固树立标杆意识;要严格遵守“十不准”,切实强化纪律观念,夯实责任,规范好“八小时之外”行为;要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成为一支让党放心,群众信赖的执纪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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