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范县
范县彭楼水源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8﹞88号)、《濮阳市污染攻坚办关于印发〈濮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18﹞105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切实保障水源水质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努力,到2018年底,完成彭楼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水源保护区标识完善、保护区内无违法企业及排污口、水源管理措施完善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的最终目标。
二、彭楼水源地基本情况
彭楼水厂始建于1987年,位于范县辛庄镇彭楼,厂区占地面积为16万平方米,工程设计取水量14万吨/日,一期建设取水量4万吨/日。2005年该项目进行扩建,扩建后供水能力为9-10万吨/日,水源为黄河水,厂区距黄河口取水约1千米,目前为中原油田生活区和范县县城区居民供水。取水和输水方式:自黄河取水口至中原油田彭楼水源厂为输水明渠,从彭楼水源厂到其他分水厂为管线输送。
水质方面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彭楼饮用水水质监测由自来水厂负责,监测点位:辛庄镇黄河水源管理区1#加压站4#泵房出口,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月检39项,监测结果:辛庄镇黄河水源管理区1#加压站4#泵房出口取水口水质为Ⅲ类,达标率为100%。
(二)保护区建设方面
一级保护区 :
彭楼水厂北场界围墙外300米范围内:水源路以北有 28户崔楼村居民和商贸市场、一处废弃的集体用房。居民住宅、商贸市场均在2007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划分之前,其中,居民住宅和商贸市场在彭楼水厂北围墙之外,隔一条水源路,距水厂的沉沙池在300米以外,其生活活动不会影响到水厂;水塘在引黄入鲁沟的西侧,距离彭楼水厂取水口的下游50米,其活动范围内不会对水源水质影响。
2.彭楼水厂西厂界围墙外300米范围内:在水厂西北方位围墙外为农田和4户崔楼居民,其生活活动不影响水厂水质。
3.彭楼水厂南厂界围墙外300米范围内:在南厂界围墙外为排沙池。
4.彭楼水厂东厂界围墙以外300米范围内有一个占地面积约83亩的水产养殖场。
二级保护区:
有彭楼、崔楼、付庄、于庄、高辛庄、马棚村、桃合村七个村庄。该区域内未发现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项目。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彻底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企业、养殖、排污口等建设项目。(2018年4月底)
由范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彭楼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现状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排查。
(二)全面开展保护区综合整治及规范化建设(2018年5月—2018年10月)
1.对彭楼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标识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原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2018年6月底前);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2018年8月底前)。
2.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单位,由当地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对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网箱等水产养殖及旅游等活动要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2018年10月底前)
3.对保护区内彭楼村、马棚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2018年12月底前)。
(三)健全完善长效保护机制(2018年10月—)
在扎实抓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巩固整治成果,实现“保护区内无违法”、“保护区建设规范”目标。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联席会议,定期巡察,定期检测,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饮用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本年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成立彭楼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
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
水源地管理单位要建立水源地风险源名录;编制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境应急演练,并向省、市、县环保部门进行备案。政府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和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措施、编制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
1.广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在全县营造整治饮用水源污染的舆论氛围,使“保护水源,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深入人心。
2.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内及附近居民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各村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开展水源保护主题讲座,在公告栏张贴环保宣传资料等形式,提升居民的水源环保意识并积极参与水源保护,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使水源保护工作取得长效进展。
(四)加大执法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源水质的各种行为。加大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县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环保局组成督查组,对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定期督查。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定期检查任务、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参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攻坚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每月月底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2018年5月10日
彭楼水源地排查情况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 (一级/二级)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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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