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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纪委量化33项评分标准督促派驻纪检组履职
为进一步规范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工作,促进派驻纪检组依法依纪、廉洁高效履职,范县纪委监察委探索出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考核评比办法》,对全县14个综合派驻组和3个单独派驻组制定评分标准、完善激励措施,逐步推进派驻机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评比办法》共量化评分标准33项,设置基础工作、履责情况、自身建设考核指标。基础工作主要为重要情况报告、保密安全、纪检信息采用、调查研究工作等内容;履责情况为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纪检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的重要工作,交办的重要事项完成情况等内容;自身建设为纪检组队伍建设、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等内容。考核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将成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排在最后3名的,县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或提出组织调整建议。
“通过考核评比,能够督促派驻纪检组聚焦主业,强化‘探头’意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范县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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