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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确定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10种负面清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1. 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

2. 涉黑涉恶受处理的;

3. 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4.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

5. 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 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 选举前不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的;

8. 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

9.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名单的;

10. 担任村“两委”干部期间,长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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