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范县审计局各股室岗位职责
范县审计局各股室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上传下达、综合协调,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文秘工作、信息宣传工作、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统筹财政审计,牵头、汇总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拟订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协助起草县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县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和各乡(镇)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负责县财政局、县地方税务局、县政法系统有关单位(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做好责任范围内审计对象的数据收集入库分析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政府系统、宣教系统(不含国土资源局和卫生系统)有关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做好责任范围内审计对象的数据入库收集分析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业审计股
负责农业系统、卫生系统有关单位和环保部门的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做好责任范围内审计对象的数据收集入库分析工作;负责扶贫攻坚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化股
负责金审三期建设,引领和推动全局计算机审计工作发展;负责协调省中审公司保障综合数据分析系统的运行,为业务股室开展计算机审计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发改系统有关单位和国土资源局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全局年度计算机审计业务考核工作;做好责任范围内审计对象的数据收集入库分析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规定,做好县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汇总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党群系统、财贸系统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组织部门的委托,负责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审计;做好责任范围内审计对象的数据收集入库分析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建投资审计中心
负责全县政府基建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以及重点基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审计调查;做好责任范围内审计对象的数据收集入库分析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法制股
负责审理修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文书上会稿;负责各股室OA公文流转及项目审理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质量、优秀审计项目培育和案件线索移送的检查、考核工作;协助信息化股做好审计项目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机关党支部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负责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任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向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办公室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
负责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的落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搞好日常监督,促进各项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受理对审计人员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违纪案件;对派出审计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做好审计局廉政教育和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完成县纪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审计整改检查室
负责检查催办整改事项、落实与纪检监察、督查等部门的联合督查机制;对检查、督查后仍整改不到位或报送的整改情况失实的单位,提请县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对拒绝、拖延、拒不整改,或因整改落实不力导致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的单位,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