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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集体林权改制农民普遍受益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
本报讯 (河南日报记者 宋朝)今年5月,辉县市西平罗乡荣华村每人分到了80.4元钱,鹿庄村每人分到了5.9元钱,张庄等4个村新修了
我省是林业大省,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集体林业用地6788万亩,占全部林业用地的93.29%。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我省集体林业经营体制存在着明显的问题:经营权和收益权绝大多数归集体所有,对农民来讲,只在名义上平等享有林地所有权和林木收益权,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真正享有这些权利,木材出售的收益分配由乡、村组织说了算,多大比例分配给农民、多大比例用于公共事业支出、公共事业支出是否合理等,农民没有决定权。这种产权制度造成了“谁都有,谁都没有”、“谁都应该管,谁都不想管”的现象,最终导致集体林地造林成活率低下,林木管护效果差,滥砍乱伐、偷砍偷伐现象屡禁不止。据省林业厅林改办负责人介绍,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在保持农村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现代林业经营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辉县市西平罗等3个乡镇的试点尚未结束,全省又确定了市级试点10个乡25个村、县级试点6个乡142个村。预计今年下半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省143个有改革任务的县(市、区)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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