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
优秀党务工作者梅涛同志先进事迹
梅涛同志,男,43岁,中共党员。现任范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该同志自从事党务工作以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法院党建党务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先后荣立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四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市、县法院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评为全市廉政勤政先进个人,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网络宣传先进个人。
一、不计名利,热衷党务工作事业
梅涛同志是2009年走上党务工作者岗位的。在此之前,他一直在法院办公室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办公室连续荣获省市法院先进单位。2009年8月,组织上调任他从事政工工作,他面临着离开得心应手的工作岗位而去面对不熟悉的工作领域,没有丝毫怨言,二话没说即到新的岗位履行职责。面对着法院政治处繁杂的工作,他没有丝毫厌烦,而是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了新的工作中,身先士卒,脚踏实地工作。
二、勤于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梅涛同志从事党务工作后,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从审判业务行家到娴熟的党务工作者的角色转换。法院政工工作包括党务、妇女、共青团、新进人员招录、机构编制、人民陪审员管理、干警档案管理、干警调资、干警晋职晋级、教育培训等多项工作,工作繁杂且有很强的专业性。为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他刻苦学习勤奋工作。首先是加强政治学习,着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他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并坚持自学,重点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报告有关重要文献,先后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2万字,使自己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更新思想观念,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其次是加强政工业务技能学习,提高政工业务工作水平。政治工作本身的业务要求很高,干警调资、干警晋职晋级等工作又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面对陌生的领域,梅涛同志迎难而上,向政工部门的老同志学,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专家学,学以致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和岗位锻炼的机会,掌握政工人事方面的专业知识,很快就成为了一名大家公认的“政工通”。
三、开展活动,强化党务建设工作
一是抓制度、打基础,严格规范和落实党务工作。梅涛同志在制订、完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上做了大量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党建工作质量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量化管理和考核,减少了工作的随意性,进一步完善了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成员学习调研制度,明确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健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使法院的党建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抓学习、重方法,深化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梅涛同志十分注重抓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丰富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效果。从事党务工作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他每年都具体策划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结合“一创双优”活动组织开展了以“重温入党誓词”、“忆传统、传作风”、观看专题教育报告片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的系列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出了“一联一、一帮一”、扶助贫困生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
三是抓载体、求创新,营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法院党建文化。梅涛同志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他从实际出发,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对范县法院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和探索,指导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激发了各庭室局队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范法院获得了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四是高起点、高水平,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以来,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梅涛同志负责组织了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办实事等工作,按照县委一创双优办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一步一步地将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好,做到了活动不流于形式,真正地将创先争优的理念深入到了每位党员的心中,使我院的一创双优活动开展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被树立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单位,梅涛同志被县委组织部推荐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是组织开设法官论坛,积极发挥优秀法官的作用。为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业务素质,丰富法官业余生活,梅涛同志向院党组提出了开设优秀法官论坛活动,在他的建议和加班加点筹备下,自2011年12月以来,已成功举办法官论坛活动4次,全院干警通过活动开展,不仅提高了法官业务理论知识,增强了解决复杂案件的能力,而且也给法官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经验,进行理论研讨的平台,极大的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四、踏实履职,争做党务工作楷模
1、身体力行,务实工作。政工干部的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政工干部能否公道正派,干警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梅涛同志时时自我警醒,不搞空谈,公道做事,诚信待人,取信于干警。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去做的,自己坚决不为。政治处工作线多面广、头绪繁多、任务繁重。每一项工作都可能涉及到干警的切身利益,不能出半点差错,这就要求工作中要足够细心和耐心,力争精益求精。梅涛同志做到言传身教,言行一致,把干警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在一些细微小事上体现政工干部的形象:一是及时慰问生病干警。2012年法院先后有3名干警生病住院,梅涛同志每次都是一得知信息后就迅速赶到病床前问候,给予了干警很大的精神慰藉。二是热心关爱老干部。梅涛同志对老干部非常关心,组织退休干警收看健康知识讲座、进行健康体检,开展门球比赛、钓鱼比赛、登山旅游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定期拜访退休干警,慰问谈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法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的温暖及时送到他们心中,全面关心退休干警的身心健康,真正让他们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2、心系干警,关心同事。作为政治处主任,梅涛同志始终坚持服务全院大局、服务全院干警。在为本院干警患病的亲属募捐,为贫困学生助学,为灾区群众捐助等活动中,他都悉心组织,带头捐款;干警家里只要有事,他总是亲自到场,及时带去组织的温暖,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体贴。对待老同志尊敬他们,对待年轻同志关心他,虚心听取干警意见和建议,把广大干警的意愿和满意与否,作为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十分关心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成长进步,努力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深受群众的信任与好评。他还十分关心年青干警的成长进步,发现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及时找他们谈心,指出问题,耐心教育,鼓励上进。他思想作风正派,为人谦虚,处事正直,对自己能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在历次干部民主测评中均位于前列。
3、勤恳踏实,廉洁奉公。梅涛同志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务工作者,在平时的工作中,时时,事事,处处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组工干部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对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政治责任感,在法院党员干部中树立了榜样。梅涛在工作中从未请过一天假,未旷过一天工,每天上班总是第一批赶到,下班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至于晚上和节假日加班是常有的事,三年累计加班80余天。作为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组织赋予了他一定的权力,但他从不突破廉政防线,不接受因案件说情或其他涉廉的吃请、送礼、娱乐等,也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伸展职务消费,更不利用职务便利向办案干警打听案件审理意向或施加个人主导意见,是法院廉政建设优秀干警之一。
在梅涛同志的务实工作和辛勤努力下,法院政治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0年,范法院获得了“全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法院、机要管理先进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