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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陈锡文:新农村建设必须伴随着一系列的体制创新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近日在接受《前线》杂志采访时表示,新农村建设必须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陈锡文说,今后五年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活力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他称,新农村建设必须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今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全国将全面免征农业税,这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由此必然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也使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并引发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如何遏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卷土重来,避免农民负担反弹;怎样从财力上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是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之一。中央已经明确,2006年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将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统筹推进农村金融等其它各项改革。同时,加大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力度。只有下决心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要在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要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建设新农村,离不开新型的农民,良好的社会风貌,完善的村民自治机制。要通过培育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使新一代农民有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发展基层民主,通过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正如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的那样:“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事关全局,只有真正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才能把握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我们要在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农村改革的推动下,在2006年以至未来五年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把握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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