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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文件

关于在县直机关党员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一创双优”活动深入开展,引导机关党员在促进范县经济发展的实际工作中走前头、当先行、做表率,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引导全县机关党员志愿者“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以“奉献、关爱、互助、进取”的精神,广泛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把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范县的具体实践中,以实际行动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
二、活动内容
 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社会所需、群众所求,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为核心,以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服务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治安维稳、文体娱乐、环境保护、信息咨询、就学就医、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设施抢修等工作;结合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具有机关党建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时间安排  
2011年4月20日——2011年12月31日
四、组队形式
(一)组建县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总队的职责主要是制定全县机关党员志愿者活动的规划,指导、协调各服务队活动的开展,以及对各服务队活动效果的考核、表彰等项工作。
(二)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根据行业、人数等实际情况,成立6个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各队正、副队长在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选定。
 1、党员志愿者科学技术服务队。由农业局、科协、科技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畜牧局等单位党员志愿者组成,由县农业局牵头。主要通过印发资料、现场咨询、举办讲座,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生产项目。
2、党员志愿者文化艺术服务队。由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文联、新华书店等单位党员志愿者组成,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主要通过文化下乡、开展科技图书赠阅和展销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指导基层搞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
3、党员志愿者医疗卫生服务队。由县卫生局及其医疗单位、人口计生委、药监局、残联等单位党员志愿者组成,由县卫生局牵头。主要通过卫生宣传和巡回义诊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患疾病的防治工作,为病人、残疾人、老年人、育龄妇女等进行健康检查、康复保健、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心理咨询等方面服务。
4、党员志愿者法律法规服务队。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单位党员志愿者组成,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主要通过印发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和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党员志愿者扶贫帮困服务队。由县人社局、总工会、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移动公司、供电局、邮政局、公路局、医药公司、烟草局、粮食局、商务局等单位党员志愿者组成,由县人社局牵头。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残疾人、老年人、特殊困难家庭和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创业、心理疏导、信息咨询和科技培训等方面的帮助。
6、党员志愿者环境维护服务队。由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志愿者组成,由县城管局牵头。主要是围绕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开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定期开展义务植树、义务扫除等活动。
以上服务队中的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性质和业务特点组织党员志愿者单独开展活动,其他县直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队或联合组队,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备案,统一管理。
 六、活动方式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坚持立足本职、面向社会、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的原则,选准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流程,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精心谋划活动方案。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优势和党员的业务特长,精心制定各自的党员志愿者活动工作计划,明确服务目标,找准服务项目、优选服务方式,到群众中开展活动。
(二)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活动一般由县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或各个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活动期间要高扬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旗(各服务队队旗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统一制作),党员志愿者要佩带党员志愿者服务证,彰显党员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分散服务活动每周由党员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利用一技之长开展定期、定点的便民服务活动。在服务过程中要亮明身份,佩戴党员志愿者服务标识。
(三)认真填写服务记录。党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服务单位出具志愿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效果证明,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活动后要认真填写《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周记》报送总队。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实行党组织书记负责制,联合组队要强化联络和协调,统一指导,确保党员志愿者参加活动有途径,为民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
(二)大力支持,积极探索。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党员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时间上、物质上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解决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纪律,维护形象。党员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仅体现个人的党性觉悟,也是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党员志愿者应自觉规范言行,时刻维护党员形象,切实做到诚实待人,举止文明,饱含真情,遵守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活动宗旨。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大河范县网、范县机关党建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让更多的党员干部自觉加入到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来,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范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范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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