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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政策

范县城乡建设局服务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范县城乡建设局担负着全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和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等市政设施的建设与行政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服务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向社会作以下承诺:

一、凡是国家与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到位,决不反弹。现行合法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开,坚持按最低标准收取,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项目与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四个方面内容上墙公示,使办事人员一目了然。凡是需办理审批、许可的项目,一律从快从速办理,只要手续齐全完备,当日办结,严禁推诿拖拉。因工作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调整工作岗位。

三、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法》,依法抓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实行招标信息发布制、招标公示制、招标代理制,整个招标过程由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全程监督,阳光作业,防止压级压价、明招暗许、请客送礼等工程中的不廉洁行为,把招标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四、行政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不断加强法规、政策学习,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五、充分发挥城建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全县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做到随叫、随到。

六、加强城建行风建设,树立城建良好形象,认真遵守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七条禁令,严禁因公或私自到企业乱吃乱喝、乱卡乱要,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的不良行为,凡发生 “吃、拿、卡、要”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

举报电话:5262519

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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