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政策

范县纪委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会

来源: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 作者: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3

范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 2009年3月12

范县纪委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会

310下午,范县纪委在县长会议室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33个县直职能部门一把手和部分执法执纪单位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韩光主持。

会上,首先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诗军对当前需要落实的6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部门所承担的审批、许可、服务项目,逐项列出办理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所需资料(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承办科室、监督投诉电话,除在本单位公开栏进行公开外,还要印制告知单向服务对象发放,并要加盖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效能办。此项工作要在3月底完成。二是搞好服务承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围绕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出实招、干实事,拿出具体措施,从319号开始,将陆续组织单位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三是推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都要建立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否定告知、主办责任四项制度,并抓好落实,从4月份开始,县效能办将对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四是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县价格办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通知精神,抓好取消、停征项目的落实,并把保留的收费项目澄清底数,在大河范县网上进行公布。5月份开始,县价格办、财政局、效能办将对各有关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各进驻中心单位要做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凡进驻中心的项目,一律不许再在本单位受理、办理。对仍然两头办理的,除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外,对其在单位受理办理取得的收入一律没收上交国库,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六是严格涉企检查程序。凡是准备到企业检查的部门,必须经分管县领导批准,再到县效能办办理涉企检查许可证,检查时必须持检查许可证。凡是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的,一律视为企业四乱,责任人该降职的降职、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检查结束后3日内,要将检查情况(包括哪个企业存在问题、什么问题、处理结果)书面报效能办。然后,县经济环境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高自刚就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的内容、时间作了具体要求和安排。最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孙建国作了重要讲话。

孙建国书记要求:县直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落实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规定;要抓效能,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要抓问责,严查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从重处理,公开曝光,形成治理“四乱”行为的高压态势。

[ 打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