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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1年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根据《2021年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资格复审工作分批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前来资格复审,并保持电话畅通(具体资格复审时间见附件)。考生要密切关注招聘工作指定媒体(范县网、范县党建网、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所带证件和材料: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笔试准考证(不参加笔试的除外)、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除外)、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范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支部及上级党组织证明。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报考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符合条件并享受免笔试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按照所报单位的复审时间进行,来时除带公告要求的资料外,还要带纸质版交费证明,获得奖项或称号的红头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在官方网站查到的纸质版截图。

 

 

4、现场资格复审必须考生本人参加,不能代替。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因疫情影响,考生尽量在报考单位安排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当天实在来不到的,必须在9月10日下午6:30前完成)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拟定于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生来时签疫情防控承诺书、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码、行程码。

6、资格复审地址:

报考范县纪委监委、范县县委政法委、范县县委营商办、范县县委党校、范县县委编办、范县残联、范县科协、范县档案馆、范县政协办公室、范县总工会的考生,到范县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板桥路中段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楼二楼东)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其它单位的考生到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民防空大楼12楼1206室)进行资格复审。

 

附件:各单位资格复审时间

 

电话:0393-5266152(组织部)

0393-8503282(人社局)

 

中共范县县委组织部

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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