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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成立范县农业农村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县农业农村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6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中共范县县委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范县农业农村工作和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将范县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范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习李连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领导小组合并为范县农业农村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新成立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王天阳(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王石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谢传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胡长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程正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耀华(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王运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建国(县政府副县长)

张海洁(县政府副县长)

周建国(县政府科技副县长)

周秀安(县政府副县长)

孙明德(县政协副主席)

赵圣良(县政协副主席、县劳保局局长)

蒋铭祥(县政府县长助理)

郭献忠(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利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焦瑞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任保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徐炳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

陈新景(县纪委副书记)

赵长坡(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王森茂(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宪民(县综治办主任)

杰(县司法局局长)

霍培静(县公安局政委)

杰(县发改委主任)

李率忠(县城建局局长)

戚士杰(县财政局局长)

谢宪立(县教育局局长)

孙腾存(县科技局局长)

王继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建华(县交通局局长)

卢培聚(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董永霞(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效敬(县卫生局局长)

宏(县爱卫办主任)

路明启(县人口计生委主任)

赵宪民(县农业局局长)

孙爱民(县民政局局长)

陈美聚(县商务局局长)

戴桂芳(县林业局局长)

荣玉清(县水务局局长)

张金华(县农机局局长)

靳学建(县扶贫办主任)

杜凤祥(县供销社主任)

王旭光(县粮食局局长)

冯善波(县企业服务局局长)

郭瑞民(县环保局局长)

殷超英(县统计局局长)

刘宗香(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闫春华(县妇联主席)

夏祥智(县科协主席)

郭宪堂(县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组

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情况综合;积极推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协调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扶贫等农业系统各部门抓好“三农”工作,并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协调其他涉农部门积极服务好全县“三农”工作。

张海洁

副组长 周建国 赵圣良 蒋铭祥

赵宪民 荣玉清 戴桂芳 靳学建

王旭光 杜凤祥 张金华 孙腾存 夏祥智

二、基础设施和新村规划建设组

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建设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项目落实、资金扶持等。

程正义

副组长 孙建国

李率忠 王继省 刘建华 李效敬

陈美聚 谢宪立 各乡(镇)乡(镇)长

三、基层组织建设组

以狠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切入点抓好村级班子建设,提高村级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负责抓好驻村帮扶工作,指导督促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

胡长玉

副组长 孙建国

焦瑞卿 陈新景 闫春华 孙爱民

四、精神文明建设组

搞好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加大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教育力度,搞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与管理,丰富农民精神生活。

王石英

副组长 周秀安

任保英 徐炳文 卢培聚 董永霞 谢宪立

路明启

五、平安建设组

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谢传芳

王宪民 霍培静

六、督导协调组

抓好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重大突出问题。

张耀华

副组长 王运跃 张海洁 孙明德

郭献忠 陈利民 焦瑞卿 李诗军 戚士杰

赵宪民 李率忠 靳学建 孙爱民

赵长坡 王森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焦瑞卿兼任。

中 共 范 县 县 委

范 县 人 民 政 府

2007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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